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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2017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315/2017-00044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人社发(2017)54号 发布机构:市人社局
生成日期:2017-03-14 公开日期:2017-03-1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2017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有关事项
关于2017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常人社发(2017)54号

各辖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7年度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7〕78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17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1.2017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资格初审工作由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常州市民政局共同负责。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民政厅负责报名资格的终审。

2.常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具体负责全市的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及考务工作。

二、考试时间与考区设置

2017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时间为6月17日下午、18日全天(共一天半时间)。原则上在常州市设立考点,考试具体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三、科目设置及管理模式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分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和《社会工作实务(初级)》2个科目,报考人员须一次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分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实务(中级)》和《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3个科目,报考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获得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

四、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社会工作师考试《社会工作实务(中级)》科目试题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余两个科目和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各科试题均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

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和橡皮等文具,严禁携带计算器,其它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

五、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香港、澳门居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报名条件的人,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根据原人事部、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1号)文件精神,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报考对象为在社会福利、社会求助、社会慈善、残障康复、优抚安置、卫生服务、青少年服务、司法矫正等社会服务机构中从事专门性社会服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为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原则上现工作单位在常州市(含溧阳)或户籍所在地在常州市(含溧阳)的考生才可在我市报考。

(三)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3.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4.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5.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四)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3.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4.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5.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五)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的本科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应提交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

(六)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

六、报名组织

(一)2017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试采取先网上报名、再现场审核、后网上支付的报名组织方式(具体网上报名操作流程详见报名网站)。

报名网站:常州人事考试网

网报技术咨询电话:86617131

报名条件、资格审核咨询电话:85681918

报名及上传照片时间:3月17日-3月31日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3月31日-4月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审核地点:常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1楼大厅(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北直街35号。

网上缴费时间:新考生:3月31日-4月6日

老考生:3月17日-4月6日(老考生在网上报名信息确认后即可缴费)

(特别提醒:由于本考试报名是采取先现场审核再网上缴费的方式,请通过现场资格初审的考生务必于4月6日24时前进行网上缴费,逾期视作放弃报考资格。)

(二)全国统一报名系统档案库仅包含成绩有效期内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一律按新考生处理。2017年社会工作师考试网报系统档案库包含2015年和2016年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网报系统档案库包含2016年报考人员档案信息。

(三)“老考生”在上传电子证件照、填写并确认报名信息后即可进行网上缴费(不需要再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缴费成功后即完成报名。

(四)“新考生”在上传电子证件照、填写并确认报名信息后,必须参加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于指定时间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即完成报名。如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以及审核通过后逾期未缴费的,均视为报名不成功。

办理现场审核时考生需携带如下材料: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

2.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3.相应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学历条件报考者);

相应的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学位条件报考者);

4.加盖单位公章的业务工作证明及单位意见,格式详见“附件”。

5.未尽事项,以现场审核人员的意见为准。

(五)需要发票的考生可在网上缴费成功后于6月12日—6月16日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至常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北直街35号)一楼服务大厅领取,逾期不再受理。

(六)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认真按照报名条件及资格审核要求进行报名。考生报名时应提前准备好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版证件照(电子版证件照指在正规照相馆拍摄的标准数码证件照,请勿使用照片扫描件或自拍照片),并如实、谨慎填写本人报考信息(网上审核只审核考生照片,不审核报名资格);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七)报考人员如通过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报考该项考试的,将取消其考试资格,所支付费用将不再退回。报考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证书签发机构宣布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并将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用人单位及社会提供查询,相关记录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核发和注册、职称评定的重要参考。考试机构可以视情况向社会公布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相关信息,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八)2017年6月9日-6月15日,报考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教材征订与培训

(一)《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科目所涉及的政策法规,均以2015年12月31日前有效的政策法规为准。

(二)2015年起,考试将使用全面修订和重编后的考试大纲和教材。报考人员订购教材可与省民政干部学校联系(联系电话:025-83221879,联系人:韩迎宏),或直接向中国社会出版社订购教材(联系电话兼传真:010-58124842,58124852,联系人:朱赛亮,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二龙路甲33号新龙大厦420室,邮政编码:100032)

(三)考前培训可在现场审核时办理,咨询电话:86600570、86617136。

八、收费事宜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部分人事考试收费试行标准转为正式标准的函》(苏价费函〔2010〕51号)精神,2017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收费标准为:客观题按每人每科62元、主观题按每人每科68元、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附件:业务工作证明及单位意见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常 州 市 民 政 局

2017年3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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