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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推进全市教育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索 引 号:014109488/2018-00257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义务教育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教发〔2018〕13号 发布机构:市教育局
生成日期:2018-11-16 公开日期:2018-11-1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推进全市教育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关于推进全市教育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常教发〔2018〕13号

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10月25日,省纪委、省监委、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组织召开全省教育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动员部署会,印发《关于在全省开展教育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苏纪发〔2018〕13号),明确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在全省开展教育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每年选择若干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今年第四季度将重点整治校外培训机构,重点排查克扣学生伙食费、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滥用上级补助资金、乱发津补贴、违规公款吃喝旅游、违反招标采购规定、收受礼品贿赂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违纪违法问题。10月30日,市纪委、市监委印发《关于加强全市教育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监督检查的实施方案》(常纪办发〔2018〕83号),明确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和职责。
  为深入贯彻动员部署会精神,认真落实两个《实施方案》要求,扎实推进专项治理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要求,紧紧围绕两个《实施方案》确定的专项治理任务和要求,明确专项治理重点,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一步压实责任,强化监督检查,扎实推进专项治理工作,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二、组织领导
  根据工作需要,成立常州市教育局开展教育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专项治理工作小组)。杭永宝同志担任组长,蒋苏菁、胡鹏、常仁飞、完利梅、纪忠、徐小平同志担任副组长, 徐小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袁敏任办公室副主任。局机关所有处室主要负责同志和市纪委监委第十二派驻纪检监察组副组长为成员。
  三、重点工作
  (一)集中整治校外培训机构
  重点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开展的语文、数学、外语及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集中整顿校外培训机构的办学资质、安全隐患、教学内容、师资聘任、竞赛考试、招生宣传、收费管理等方面存在的违规违法行为;重点整治在职教师有偿家教、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等行为;坚决禁止应试、超标、超前培训及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
  (二)集中整治学校财务管理问题
  重点整治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以及审计(含教育局内部审计)、财政、物价、税务部门组织的各类检查发现问题的落实整改情况,包括财务管理领导责任落实情况;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预算编制与执行情况;财务收支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小金库”、账外账、公款私存等现象的排查治理情况;采购制度执行与基建维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三)集中整治学校食堂管理问题
  重点整治学校食堂伙食费收入、支出和结余不规范,存货验收和出入库制度的建立和执行不到位,卫生安全有死角,成本核算不精细,食育内容不丰富等问题。
  四、整治步骤
  (一)部署动员(2018年11月底前完成)
  各辖市、区教育部门会同当地有关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制订整治方案,抓紧部署落实整治工作。
  (二)自查自纠(2018年12月底前完成)
  各地各学校按照治理重点,集中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主动整改,确保改彻底、改到位。
  (三)专项督查(2019年1月底前完成)
  市教育局将联合民政、人社、工商、财政、卫计委、食药监、市纪委监委第十二派驻纪检监察组等有关部门,对各地各校集中整治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四)督促整改(2019年2月底前完成)
  市教育局将对督查结果予以通报,限期整改,并会同有关部门对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各地各校要把专项治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统筹安排,精心组织,主动联系纪检监察部门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2.细化工作举措。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市教育局有关处室要抓紧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和实施办法,并结合日常工作加强检查指导。
  3.强化考核问责。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和市纪委监委第十二派驻纪检监察组将对敷衍塞责、屡推不动,工作开展不力的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负责人进行重点约谈,对集中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和问责事项,将根据问题类型移交有关部门。
  4.强化宣传引导。各地在专项治理过程中要积极动员辖区内各类媒体做好相关新闻的推送工作,及时报道专项治理工作进展。要加强政策宣传解读,争取家长对专项治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要严格依法办事,对整改、关停的校外培训机构,要制定应急预案,合理引导群众诉求,妥善处置好停业、退费等善后工作,有效防范各类风险,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5.推动源头治理。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承担管行业、管行风的主体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要根据两个《实施方案》要求,针对本地区教育领域违纪违法案件查处中暴露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完善制度机制,强化行业监管,从源头上防范教育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产生。

常州市教育局      中共常州市纪委监委第十二派驻纪检监察组
2018年11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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