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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开展2021年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88/2021-00174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参与渠道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教法〔2021〕8号 发布机构:市教育局
生成日期:2021-05-31 公开日期:2021-05-3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2021年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
开展2021年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各辖市(区)教育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局属各单位,有关民办学校: 
  为深入推进校园和校车安全专项整治,切实维护校园持续平安稳定,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常安办〔2021〕24号),现就开展2021年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以推进专项整治集中攻坚战为主线,围绕危化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等重点工作,集中开展既有声势又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强化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全民安全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促进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活动主题
  落实安全责任 推动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2021年6月1日至6月30日。
  四、组织机构
  在常州市安全委员会的统一组织下,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由市教育局政策法规处(安稳处、安监处)牵头负责。各地、各校要建立相应的机构,负责组织开展本地区、本学校的安全生产月活动。
  五、活动内容
  (一)紧扣“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主题,推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走深走实。各地、各校要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安排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加强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安全理论宣传引领,推动各层各级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切实将安全责任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各地、各校通过安全生产“大讲堂”“大家谈”“公开课”“微课堂”和在线访谈、基层宣讲等形式,持续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入脑入心、见行见效,转化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自觉行动。
  (二)继续开展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宣讲活动。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开展1次安全生产专题宣讲,推动各地、各校政治站位再提高、思想认识再深化、工作责任再落实,进一步压紧压实基层学校的安全生产责任。同时,利用培训、会议、调研、检查等时机,采取集中宣讲、上门走访等形式,指导帮助学校明确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全员安全责任,加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全面提升校园本质安全水平。
  (三)深入开展安全宣传进学校活动。各地推动建立学校与政府、企业、新闻媒体的共建协作机制,促进广大师生能应急懂避险、能自救会互救,做到提高安全素质从孩子抓起。开展“六个一”活动,即打造一批安全宣传阵地、设立一批安全体验教室、组织讲一堂安全专题教育课、开展一次师生参与的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开展一次安全教育“第二课堂”活动、组织一次安全应急演练。同时,通过图片、电子屏幕、黑板报、小报制作、国旗下讲话、讲座、会议、班队课、网络视频等形式,开展以防溺水、防火灾、防交通事故、防食物中毒、防踩踏、防雷击、防汛、防中暑等为内容的安全宣传进学校活动。
  (四)持续推进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各地、各校要结合《关于印发常州市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常教法〔2020〕19号),围绕安全责任压实、制度落实、措施严实的要求,对实验室及危化品安全、消防安全、治安防控、校车及交通安全、食品安全、建筑与施工安全、实习实训安全、维护稳定、心理健康、安全教育宣传等学校安全重点领域、重点场所、重点环节、重点时段进行全面排查,对存在的问题切实落实整改措施。继续组织开展教育系统“安康杯”竞赛,通过“安全隐患随手拍”等活动及时发现校园及周边的安全隐患。
  (五)全力开展“预防溺水”安全教育活动。各地、各校要从尊重生命、爱护学生的高度,认真落实安全教育管理责任。各校要认真落实安全教育课时,近期着重开展预防溺水主题教育,组织所有学生上好防溺水安全教育课,把防溺水教育落实到每一名学生。要求学生做到“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有条件的学校要教会学生溺水自救和心肺复苏等溺水现场施救的应急知识。
  (六)继续开展“畅安校园行”安全教育活动。各地、各校要围绕“知危险会避险 守护安全成长”主题,深入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增强师生、家长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文明参与交通的意识;提高师生、家长了解安全隐患,掌握防护技能,守护自己和他人生命安全的主动性、自觉性,共同营造安全、文明、有序、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确保到2021年底,实现安全头盔佩戴率达到100%,学生后排安全带使用率达到100%;小交警先锋队队员数量增加100%,活动参与率达到100%;道路交通安全急救知识教育普及率达到100%,学生上下学绿色出行率提升10%,进一步筑牢师生交通安全“防护墙”。
  (七)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行动。各地要联合政法委、公安、市监、城管等九部门依据职能密切配合,协同行动,重点针对学校周边治安问题、学校周边文化市场以及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学校周边建筑工地监督管理、学校周边特殊人员管理、学校周边商业网点管理、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监管等校园周边治安环境开展集中整治。各校要根据校园安全工作规律及各时段重点工作,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定期组织开展校园安全隐患和矛盾纠纷大排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影响校园安全的各种隐患,妥善调处影响校园稳定的涉校矛盾纠纷。同时积极配合各相关单位调查校园周边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反馈。
  (八)积极开展安全应急演练活动。各地、各校要结合全国发生的突发事件案例定期开展应急演练,突出实战,不断修改和优化各种应急预案,提升校园突发事件应对处置能力,提高防灾减灾水平。重点围绕暴恐袭击、防台防汛、地震灭火疏散、运动伤害等情况开展应急演练。同时,各地要健全涉校涉生案件事件应急指挥、联动处置、事故报告、新闻宣传、舆论引导一体化应急处置机制,加强重点时段的值班值守,确保建党100周年、中高考等重点时段校园安全稳定。
  (九)进一步推进常州市安全教育实验区工作。各地、各校把参加安全教育实验区作为全面提升安全教育水平的创新抓手,继续深化“互联网+安全教育”工作,定期通报安全教育平台账号开通率、教师授课率、课时完成率、学生参与率、专题活动完成率、应急疏散演练报送率等各项核心指标,2021年底做到“全市学校、全部班级、全体学生”平台全面覆盖,通过平台对安全教育开展情况进行动态监测、数据采集及分析,根据大数据分析结果,强化对薄弱环节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平台、江苏省危化品使用专项治理信息系统、江苏省校园安全风险管控系统等安全应用平台的运行管理。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校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成立活动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紧紧围绕活动主题,认真谋划部署,结合实际制定活动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严格责任落实,保障经费投入,科学组织实施。
  (二)确保活动实效。各地、各校加大统筹力度,将“安全生产月”活动与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相结合,和阶段性重点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紧紧围绕主题,聚集教育安全重点工作,切实保证活动实效。
  (三)强化宣传报道。各地、各校充分发挥新闻媒体、教育网站、学校微信公众号作用,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和重点内容,推出更多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报道。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宣传安全工作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安全知识等。
  (四)及时信息报送。各地、各校要指定一名活动联系员,负责活动的收集、整理、报送,及时总结上报好的经验和做法。请于6月25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总结和《常州市教育局“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统计表》。辖市(区)教育局和经开区社会事业局汇总后统一报送,局属各学校(含有关民办学校)直接报送。联系人:王瑞琛;联系电话:85681386;电子信箱:765047209@qq.com。
  
  附件:
  1.“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2.常州市教育局“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常州市教育局

2021年5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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