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事业单位:
因人事变动,经局党组研究,并报市委同意,对局领导班子分工进行适当调整,现通知如下:
管 华: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全面工作,主管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分管组织人事处。
戚小如:副局长。分管预算处、国库处(市预算编审和国库支付中心)、综合处(非税收入管理处)、信息处。
谭志文: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办公室、社会保障处、农业农村处、政策研究室(财政会计学会)、市注册会计师管理服务中心。
韩 峰: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市财政局党组成员。负责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工作。
李 军: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经济建设处、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处、教科文处、债务管理处(市利用国外贷款工作办公室)、绩效管理处、市投资评审中心。
周启彪:党组成员、专职委员、机关党委书记。分管税政法规处、会计处、财政监督处、机关党委、工会、团委、妇委会、珠算协会;协管组织人事处。
徐 磊: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政府采购管理处、工贸发展处、金融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办公室)、行政政法处、资产管理处。
丁 燕:四级调研员。协管财政监督处、政策研究室(财政会计学会)。
戴文英:四级调研员。协管教科文处、常州市注册会计师管理服务中心。
董 斌:四级调研员。协管政府采购管理处。
中共常州市财政局党组
2022年1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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