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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对常州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提案第347号的答复
索 引 号:014109488/2024-00156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常教办〔2024〕125号 发布机构:市教育局
生成日期:2024-06-04 公开日期:2024-06-0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常州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提案第347号
关于对常州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提案第347号的答复
曹仪钦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青少年的教育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学校、家庭、社会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努力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市教育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江苏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以下简称家庭教育促进“一法一条例”),建机制、提效能、优内涵、抓常态,持续做好校家社协同育人工作。
  一、加强系统谋划,创新协同机制
  高规格召开全市家庭教育工作推进会,编制《常州市家庭教育工作专项规划(2023—2025)》,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支持的家庭教育工作格局;在全国率先启动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地方立法工作,编制《常州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总体规划(2023—2035年)》,出台《常州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完善制度体系,明确法定职责,加强部门协同,建设具有常州特色、儿童喜爱的常乐之城。整合教育、卫生、公安、高校等社会力量,成立常州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医教联盟和警教联盟。市教育局联合20个部门出台《常州市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服务三年行动计划》。遴选认定常州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46所,重点突出家校协同内容。将家校协同工作纳入辖市区履行教育职责考核评价和局属单位年度综合考核范畴。打造常州市未成年人成长指导中心服务阵地,发挥辐射带动作用,推动优质师资、课程、项目共享。全市各级各类学校100%组建家长学校,组建“学校—年级—班级”三级家长委员会。推进全国“家校(园)共育”数字化示范区工作,全市有近60所项目学校。在全省率先成立市级社区家长学校总校,社区100%建立家长学校,建成省级“三全”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示范社区85个。
  二、强化联合联动,提升服务效能
  联合市文明办、市妇联成立长三角地区唯一的市级家庭教育研究院、10个家庭教育工作室、16个未成年人成长指导站,培育家庭教育专家、骨干300余人,组织指导服务2万多场次。建立家庭教育公益名师库,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师研修活动,为社会输送一支高水平的家庭教育培训队伍。联合市人民法院在全市人民法院系统成立10个“幸福港湾”家庭教育指导站,针对涉案未成年人及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开展亲职教育。将家庭教育指导课程纳入全市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内容,开展常州市家庭教育与心理健康教育培训,逐步建立以分管德育工作的干部、班主任、心理教师等为主体,专家学者和优秀家长共同参与,专兼职相结合的专业队伍。
  三、建优内涵项目,形成育人合力
  打造全媒体家庭教育资源库,强化内涵建设,发挥优质示范作用。借助“成长加油站”“你的心事有我愿意听”“家教解惑”等媒体专栏辐射优质家庭教育指导资源。通过“父母学堂”“真爱护航”等品牌活动为家庭和学校提供定制式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开展“广结同心,玉兰花开”学生成长关爱行动,全市教育系统教师党员全员参与,共同守护学生成才成长。全市学校制定重点学生、重点家长、重点家庭“一生一档、一家一策、一人一帮”解决方案。面向学生、家长开展亲子沟通微视频、家庭教育故事、心理健康教育精选案例、“温暖家庭教育”征文、家庭教育案例评选等活动。连续15年持续深化“科学家教进万家”工作,开发社区家长学校家庭教育课程360门。制定《2023年度常州市亲子阅读重点公益阅读菜单》,全年开展亲子阅读指导等活动658场,参与家长和儿童达13.8万人次。
  四、抓好工作常态,持续润心护航
  通过打造大家访、生命教育月、心理咨询等常态活动,聚焦问题矛盾,发挥长效护航作用。深入开展教师“大家访”活动,教师通过微信、电话、家访等方式定期做好家校沟通,将家庭教育、家校沟通作为学生心理预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连续19年开展中小学生命教育月活动,聚焦亲子沟通、赋能成长主题。面向全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群体,开展“润心护航”精准资助行动,为有生活困难的学生提供心理治疗资助,保障8类有严重心理疾病须就医的学生能够得到有效救治。常态化实施未成年人公益心理咨询,实现未成年人心理服务热线“96111”24小时全覆盖。对重点关爱学生成立由专职心理教师、班主任、相关任课教师、关系较好同学和学生家长等组成的干预工作小组,科学实施危机干预。为困境儿童购买“关爱保险”,提高困境儿童家庭抗风险能力。市财政部门每年专门安排资金500余万元,用于未成年人成长指导中心和校外辅导站的建设,为加强校家社的紧密联系提供有力保障。
  下一步,常州市教育局将继续落实家庭教育促进“一法一条例”,围绕建强家长学校、做强家庭指导、聚强队伍力量、加强社会合力四项重点工作再下功夫,推动校家社协同共育工作更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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