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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切实加强春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859/2013-00011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林防办〔2013〕1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生成日期:2013-01-31 公开日期:2013-01-3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切实加强春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关于切实加强春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各辖市及武进区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新北区农业局:

    冬季气候干燥,林区落叶枯树堆积较多,森林火险等级偏高,加之春节将至,进山游玩人员增多,燃放烟花爆竹较频繁,森林火灾隐患加大。全省林业局长会议、全市农业工作会议提出,要切实做好春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安全,让全市人民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就森林防火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防火责任制。各地要全面落实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部门分工责任制,切实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组织领导,对春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作出专题安排,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松懈情绪,不低估发生森林火灾的危险性,把防火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和具体地块,实现防火责任全覆盖,确保每个环节有人管、有人抓,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同时,要健全机制,严格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对人为因素引发森林火灾的或对突发森林火灾处置不力、扑救不及时造成重大损失的,坚决予以查处。

    二、加强督查力度,消除森林火灾隐患。春节期间,大量外出人员返乡过节,传统祭祖、扫墓、闹元宵等活动频繁,入山旅游以及民间大量燃放烟花爆竹,火灾隐患十分突出,森林防火工作进入关键时期。各地要在节前组织一次全面的森林防火大检查,重点检查护林员上岗值勤情况、值班备勤情况、扑火机具的准备以及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等。对森林火灾多发地段,要加大监测巡查力度,实行重点防范,确保隐患早排除、火情早处置。特别要加强对风景旅游区、农家乐、森林公园、国有林场等重点部位的管控,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各地发现隐患要立即督促整改并予以坚决消除。常州市防火办近期将对全市春节期间的森林防火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三、加强应急准备,确保火情处置到位。各地要根据情况变化,制定和完善扑火预案,认真落实好组织指挥、人员调配、机具装备、通讯联络和后勤保障等各项准备工作。各森林消防专业队伍要保持高度备战状态,确保一有火情,能快速反应,及时出击,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在扑火救灾中,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火场指挥要严格按照森林防火预案程序执行,把扑火安全放在扑救指挥工作的首位,坚决防止盲目指挥、仓促上阵,引发人员伤亡事故。明火扑灭后,要严密监视火场,彻底清理余火,防止死灰复燃。

    四、加强值班调度,确保防火信息畅通。各地要严格执行防火值班和火灾报告制度,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加强预警预报、火情监测和值班调度,确保火情处置工作科学有序开展。发生森林火情后,要严格按照火灾报告和归口管理制度,及时准确上报情况,不得迟报、瞒报火情。春节期间,全市实行森林火灾零报告制度,各地每日17时前向常州市防火办报送当日情况,紧急情况随时报告。请各地将春节期间森林防火值班安排表于2月5日前报常州市防火办。(常州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值班电话:白天81667959,夜间85500323)。

    特此通知。

    常州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2013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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