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体育主管部门,常州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各训练单位:
根据《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运动员技术等级信息录入监督管理的通知》(体竞字〔2020〕179号)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我市运动员等级授予流程,使运动员等级授予运行更加公开、公正和高效,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目标任务
努力建成运动员等级授予“阳光型”操作体系和“制约型”监管体系。强化对运动员等级授予项目的监控,进一步规范授予行为,杜绝一人包揽、无人监管的现象出现。
二、组织结构
成立由分管局领导、机关纪委、综合业务处、竞技体育处组成的运动员等级授予工作审核组。审核组办公室设置在竞技体育处,具体负责二级运动员技术等级的审核、授予工作。
三、办理流程
1.运动员应当在比赛取得成绩后6个月内申请等级称号,超过此期限的申请不予受理。
2.市体育局每年7月中旬、12月中旬集中受理二批运动员等级申请,相关材料上报至市体育局竞技体育处30个工作日以内完成材料审核。
3.运动员等级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在国家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管理系统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4.公示结束无异议,经办人填报《二级运动员技术等级授予审批报告表》(见附件),由审核组审核签字确认。
5.印发运动员等级授予文件,并按照要求将相关数据上传国家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管理系统。
6.竞技体育处负责做好运动员相关材料的存档备查工作。
四、监督检查与处罚
市体育局机关纪委全程监管全市二级运动员授予事项及流程,对未按程序办理、未认真履行职责、非法索取、收受当事人财物或谋取其他非法利益人员,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调离岗位,对弄虚作假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监督举报电话:0519-86563023。
附件:二级运动员技术等级授予审批表
常州市体育局
2021年1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二级运动员技术等级授予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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