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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做好2018年全市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859/2018-00013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农发〔2018〕13号 发布机构:市农委、环保局
生成日期:2018-02-13 公开日期:2018-02-1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做好2018年全市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辖市区农林(业)局、环保局执行。
关于做好2018年全市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

各辖市(区)农林(业)局、环保局:

为贯彻落实省市“263”专项行动部署,进一步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根据省市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和省农委、省环保厅《关于做好2018年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苏农牧〔2018〕7号)有关要求,现就做好我市2018年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立2018年畜禽规模养殖场清单。各地要按照省农委、省环保厅2017年第2号公告明确的规模标准,在2017年各辖市区上报的畜禽规模养殖场治理清单的基础上开展调查摸底,对已关闭场予以销号,对新增畜禽规模养殖场要及时增补,对畜禽存栏种类、品种数量、畜禽粪便处理利用等基础信息认真核查填报,建立2018年畜禽规模养殖场清单,务求清单数据全面、真实、准确,对未通过检查认定的规模养殖场要明确治理完成时间计划。各辖市区2018年畜禽规模养殖场清单(格式见附件1、2)须于2018年2月23日前,由辖市区农业、环保部门联合行文报送市农委和市环保局,并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二、继续推进规模养殖场治理检查认定。各地农业、环保部门要按照《常州市推进畜禽养殖区域布局调整优化和养殖污染治理工作指导意见》(常农发﹝2017﹞35号),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联合国土等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开展畜禽规模养殖场污染治理和检查认定,对通过认定的畜禽规模养殖场要依法完善相关手续,并按照省农委、省环保厅《关于建立畜禽规模养殖场污染治理月报制度的通知》(苏农牧〔2017〕14号)的要求继续开展治理工作调度,每月28日前将当月畜禽规模养殖场污染治理情况汇总表和通过检查认定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名单(格式按附件3、4,同步报送电子版)报市。市级进行统计汇总后,报送省农委和省环保厅。

三、加强规模养殖场监管和提升。各地农业、环保部门要注重协调配合,建立联合督查机制,落实规模养殖场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加强对已通过治理检查认定规模养殖场的日常监管。要将规模养殖场纳入双随机抽查名录库,按照双随机的原则正常开展抽查。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明确整改要求,加强整改督导,巩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成果。与此同时,在抓好规模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的基础上,加快畜牧生态健康养殖技术示范与推广,推进种养结合的美丽牧场建设,不断提升畜牧业科技、绿色发展水平,巩固我市优质安全畜产品自给能力。

四、做好年度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自查评价。为配合省有关部门做好2018年养殖污染治理考核奖补工作,根据《江苏省畜禽养殖污染工作考核奖补办法》(苏农财〔2018〕6号)要求,2018年12月31日前,各辖市区要对照清单开展所辖区域内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自查评价,汇总确认并行文报送本地区年度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总体完成情况及明细清单。市农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各辖市区确认上报的任务完成量进行抽查复核。

联系人:市农委奚德华,81668016,邮箱:23756577@qq.com;市环保局周巍,85682747,邮箱:93914572@qq.com。

附件:1.2018年畜禽规模养殖场汇总表

      2.2018年畜禽规模养殖场清单

      3.畜禽规模养殖场污染治理情况汇总表

      4.通过检查认定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名单

常州市农业委员会              常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2月13日

附件1

2018年畜禽规模养殖场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县(市、区)

畜禽规模养殖场数量(个)

畜禽规模养殖场存栏量(头、只、羽)

生猪

奶牛

肉牛

肉禽

蛋禽

合计

生猪

奶牛

肉牛

肉禽

蛋禽

























































































































合计























附件2

2018年畜禽规模养殖场清单

填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序号

设区市

(区、市)

养殖场(小区、户)基本情况

畜禽粪便处理利用情况

治理情况

养殖场

(小区、户)名称

种畜禽生产

经营许可证

编号

社会

信用

代码

详细

地址

联系人

手机

畜种

总存栏(头、只)

其中

能繁

母畜

存栏

(头、只)

上一年度

出栏量或产量

(头、只、吨)

清粪

工艺

有无

粪便

污水

处理

设施

污水

利用

方式

固体

粪便

利用

方式

沼气

利用

方式

是否

通过

检查

认定

计划

完成

时间

















































































































































































































































注:表格内容按照省农委、省环保厅《关于建立畜禽规模养殖场污染治理月报制度的通知》(苏农牧〔2017〕14号)中的要求填写。

附件3

畜禽规模养殖场污染治理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市、区)

畜禽规模养殖场数量(个)

通过治理检查认定的畜禽规模养殖场数量(个)

已通过治理检查认定的养殖场存栏量(头、只、羽)

治理率(%)

生猪

奶牛

肉牛

肉禽

蛋禽

合计

生猪

奶牛

肉牛

肉禽

蛋禽

合计

生猪

奶牛

肉牛

肉禽

蛋禽

































































































































































































合计





































附件4

通过检查认定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名单

填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序号

设区市

(区、市)

养殖场(小区、户)基本情况

畜禽粪便处理利用情况

检查认定情况

备注

养殖场

(小区、户)名称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编号

社会信用代码

详细

地址

联系人

手机

畜种

总存栏

(头、只)

其中

能繁

母畜

存栏

(头、只)

上一年度

出栏量或产量

(头、只、吨)

清粪工艺

有无粪便污水处理设施

污水利用方式

固体粪便利用方式

沼气

利用

方式

检查

认定

时间

证明

材料































































































































































































































































注:表格内容按照省农委、省环保厅《关于建立畜禽规模养殖场污染治理月报制度的通知》(苏农牧〔2017〕14号)中的要求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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