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及省市一系列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工商和市场监管职能,积极支持我市民营企业发展,不断为民营企业发展创造更好的市场环境,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入推进民营企业市场准入更加便利化
1.全面实现“开办企业3个工作日内完成”。大力推进“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理,新设民营企业实现工商登记、公章备案、银行开户、发票申领等涉企事项全程网上的集成办理。设置“企业开办”一站式受理窗口,为民营企业提供“一站式”办理企业登记、刻章备案、银行开户、涉税事项集成服务。
2.统筹推进“证照分离”和“多证合一”改革。贯彻执行“证照分离”“多证合一”改革事项,对“多证合一”改革事项全面实行“一套材料、一表登记、一窗受理”的工作模式。民营企业办理登记注册只需填写“一张表格”,向企业登记部门“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无需另行到相关备案部门重复提交材料、重复填写相关信息。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按照“证照分离”管理方式的变化,制定优化市场准入服务的具体管理措施,明确相关事项工作程序、工作流程和办事指南。推进信息归集共享,做好改革政策宣传解读工作,着力破解民营企业“准入不准营”的难题。
3.取消市级名称预先核准环节。赋予民营企业名称自主权利,取消名称预先核准环节,实行市级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制。除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禁止、限制使用的名称外,登记机关一般不再审查名称相同或近似。开放名称数据库查询,通过查询比对的,申请人可以直接办理市场主体设立登记。
4.实施民营企业工商登记“一城通办”。在常州市和天宁区、钟楼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置“一城通办”综合窗口,对在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天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钟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管辖范围内的民营企业设立登记实施“一城通办”,申请人可自主选择在上述综合窗口申请设立登记。
5.简化企业退出市场机制。对未开业、无债权债务的民营企业,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简易注销公告》专栏主动向社会公告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及全体投资人承诺等信息,公告期满30日内,符合简易注销的企业向登记机关申请简易注销登记。企业无需再提交清算报告、投资人决议、清税证明、清算组备案证明、报纸公告样张等材料。
二、着力营造有利民营企业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6.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开展对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文件、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情况的自查,全面、彻底地纠正现有政策措施中涉及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方面的内容。清理废除涉及民营企业的歧视性政策文件,严把增量文件审查关,防止出台影响民营经济发展的歧视性政策措施。
7.全面推行随机抽查和信用监管。除随机抽查、专项整治、投诉举报等情形外,原则上不再对企业进行上门检查。严格按计划实施各类检查行动,有效整合工商业务抽查事项,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落实守信激励机制,对符合一定条件的诚信企业,在检查中优化频次。探索建立自我承诺、主动纠错、信息公示的信用修复机制,对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公示的行政处罚信息,当事人主动纠正违法行为,认真履行义务和社会责任,消除不良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满一年后,可以向处罚机关提出书面信用修复申请,经处罚机关核实后不再公示。
8.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坚决查处和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重点做好医药卫生、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与民营企业生产经营息息相关的行业,以及供水、供电、供气等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专项整治,为民营企业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对利用独占地位排除和限制竞争、妨碍民营企业合法、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违法行为,依法从严查处、从重处罚。
9.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深入贯彻《反不正当竞争法》《商标法》等法律,加强对行业龙头企业、驰名商标、有影响的字号、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商业标识和商业秘密的保护。加大对互联网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打击力度,创新网络监管方式和手段,重点整治互联网领域的侵权假冒行为。对侵犯商业秘密、商标、地理标志侵权假冒等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积极引导电商平台运用“互联网+”高效处理侵权假冒投诉。以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为重点,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对农村和城乡接合部市场等重点地区、重点产品、重点商标的专项整治,切实加大对知名品牌、知名企业,特别是民营知名品牌的保护力度。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商标监测预警机制,不断加强对知名品牌、知名企业和民营企业知名商标监测预警工作,提高企业商标防范能力。对于侵犯民营企业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依法从严查处、从重处罚
10.依法推行包容审慎监管。进一步更新监管执法理念,准确把握立法的主旨和本意,防止对民营企业采取“一刀切”等简单粗暴做法。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及轻微违法行为实行包容审慎监管,慎用查封、扣押等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对涉案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民营企业在开展经营活动过程中,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民营企业在开展经营活动过程中,有违法行为,但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等法定情形的,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三、服务支持民营企业不断提升竞争力
11.引导扶持民营企业电子商务应用。加强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建设,开展互联网新经济业态研究,完善电子商务信用体系,深入推进电商领域放心消费创建。
12.加大商标品牌培育力度。积极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争取更多受理窗口业务授权,为民营企业发展和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提供良好的服务。实施高知名度商标培育计划,建立品牌培育梯队,瞄准目标企业,实施精准扶持,着力打造一批代表常州特色的知名品牌。支持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通过商标管理、异议、争议等途径申请认定中国驰名商标,指导企业通过认定中国驰名商标开展跨类别法律保护,保护高知名度商标权益。指导企业通过注册马德里国际商标,鼓励企业使用自主品牌拓展国际市场,参与国际竞争,逐步把外贸成本优势和产品质量优势转化为品牌价值优势。深入贯彻江苏省《企业商标管理规范》(DB32),以“依法注册、规范管理、合理使用、加强保护、提升价值”为原则,促进民营企业商标权获取、维护、运用以及保护等方面的管理体系,提升企业商标品牌管理与培育能力。
13.大力指导广告行业健康发展。 围绕“十三五”规划,以常州国家广告产业园为依托,积极引导我市广告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大力促进我市广告业与关联产业之间、广告业与其他相关产业之间的创新融合发展,充分发挥广告业对区域经济的乘数作用和催化效应。积极扶持广告新业态、广告新技术、广告新材料等作为创新主攻方向,不断优化广告业产业结构,提升我市广告业服务能力。积极引导有条件的广告企业申报省政府广告业发展资金、市文化产业引导资金。搭建高校与企业沟通平台,建立广告人才培育基地,促进广告人才的合理流动,探索解决我市中高端广告人才缺乏的问题。
14.积极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紧紧围绕完善促进消费的体制机制,充分发挥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的平台与基础作用,引导民营企业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为导向,以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为目标,宣贯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的经营理念,生产和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引导和支持民营企业积极参与放心消费创建活动,争创放心消费创建先进示范企业,选树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的先进典型,提升企业的美誉度和影响力。委托第三方开展服务业消费满意度调查,在引导消费升级的同时,指导民营企业转型发展和提质增效。
15.深入推进信用助企工作。运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加强企业信用信息共享,深入开展企业行政许可及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公示工作,便利企业信用信息查询,降低企业经营过程沟通成本。对未按规定履行年报公示义务,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从事一般经营项目的企业,经补报年报、材料齐全并核实无误后,可当场办理移出手续,积极帮扶企业开展信用自主修复。立足指导企业诚信建设职能,继续为企业开具经营情况信用证明,助力相关企业上市、申报各级荣誉。把“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作为服务民营企业发展的重要抓手,鼓励推荐重点产业、新兴行业的民营企业参选各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深化“文明诚信市场”、“平安市场”创建活动,不断完善、优化市场内“文明、诚信、安全、和谐”的营商环境,促进市场经营活动良性发展。
16.多渠道拓宽民营企业融资渠道。全面提升动产抵押、股权质押工作效能,加大与金融机构对接力度,建立与金融机构企业信用信息共享机制,为简化贷款手续、减少审批环节提供便利;以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工商银行江苏分行合作推出的“守信贷”为抓手,为“守重”民营企业及时提供无需抵押、便捷高效的信用贷款服务;继续贯彻落实市工商局联合中国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发布的《常州市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融资服务实施意见》,举办红盾架金桥“银市”、“银企”深度对接现场服务等活动,为小微企业搭建多层次融资平台;完善商标权质押融资规范化运行机制,鼓励金融机构面向民营企业开展商标权质押贷款,拓宽民营企业融资渠道。
17.积极发挥行业协会作用。依托常州市私营个体经济协会,加强与有关行业协会、社会团体的协作,为小微企业提供企业管理、财务咨询、融资服务、产学研合作、市场营销、人力资源、法律顾问、信用评定、知识产权、检验检测、现代物流等专业化服务,促使小微企业集中力量创业创新。打造关爱青工、关心下一代服务平台,提升民营企业家的社会美誉度,助力其把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
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8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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