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坛区商务局:
你局《关于同意常州君邦建筑安装劳务有限公司申报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的请示》(坛商字〔2019〕84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根据《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20号令)、《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对外劳务合作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19〕64号)以及对外劳务合作管理相关规定,经研究,同意常州君邦建筑安装劳务有限公司开展对外劳务合作业务。
请你局通知该公司及时缴纳对外劳务合作风险处置备用金,申请加入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商会,并每年办理年审手续。
请你局加强对该公司的日常监管,督促其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对外劳务合作政策,按规定报送开展相关经营活动的文件及资料(含统计报表)。凡涉及行政处罚的,请按照《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提出对公司的行政处罚建议。
特此批复。
2020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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