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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庄蕴宽故居修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含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21-00011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行服〔2021〕9号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生成日期:2021-01-28 公开日期:2021-01-2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原则同意你局下属常州市直属房产管理处实施庄蕴宽故居修缮工程。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庄蕴宽故居修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含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常发改行服〔2021〕9号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庄蕴宽故居修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含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常机管〔2021〕5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消除庄蕴宽故居的安全隐患,原则同意你局下属常州市直属房产管理处实施庄蕴宽故居修缮工程。

二、主要建设内容:

该工程位于常州市钟楼区延陵西路120号,占地面积275平方米,建筑面积436.25平方米,主要是对庄蕴宽故居1层、2层、阁楼及地下室进行修缮并建设完善配套功能。具体内容包括故居瓦屋面、大木构件、墙体、楼地面、门窗等恢复修缮,给排水系统维修,电力设施整改,消防设施整改, 白蚁防治以及周边环境整治等。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工程估算投资146.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07.44万元,其他费用26.11万元,预备费13.35万元。资金来源由市财政统筹安排解决。

四、批复项目的相关文件有:产权证(常房权证字第00318025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承诺表。

五、请你局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方案,严格控制工程投资,认真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

六、该工程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应严格按核定的招投标方案组织项目招标工作。

七、安全生产要求

要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按照相关规章制度压实项目建设单位及相关责任主体安全生产及监管责任,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要加强施工环境分析,认真排查并及时消除项目本身与周边设施相交相邻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保障施工安全。

(项目编码:2101-320400-04-05-904041)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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