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卫计局,各二级以上医院:
现将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做好短缺药品监测预警工作的通知》(苏卫药政〔2017〕6号)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我市短缺药品监测预警工作要求如下,请一并执行。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短缺药品监测预警工作,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各单位要明确分管领导,指定相关部门和专门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并将部门和人员信息按附件1要求于2017年8月20日前报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其中基层医疗机构报所在辖市区卫生计生局,各辖市区卫计局和二级以上医院报市卫生计生委。
二、认真填报、按时上传
各单位负责填报同志要认真学习《省级短缺药品报送功能操作手册》,按照手册要求,完整、准确、及时填报短缺药品信息。各医疗机构在日常工作中要做好短缺药品的信息收集工作,在每月25日前完成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周期内的数据上报工作;各辖市区卫计局在25日后(含25日)内的两个工作日内完成数据上报工作。
三、加强沟通、及时通报
为做好我市短缺药品监测预警工作,请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负责填报短缺药品监测预警信息的同志加入QQ群,群号为336870969。我委也会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督查力度,定期通报各地各单位工作情况,对于短缺药品信息报送不及时、“每月零报告”制度执行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问责。
《常州市卫计委关于建立健全我市短缺药品供应保障体系的通知》(常卫药事〔2017〕88号)中关于“短缺药品信息上报”的要求与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
联系人:王斌;联系电话:85682623。
常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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