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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主要工作计划
索 引 号:MB1919756/2020-00042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权责清单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生成日期:2020-05-20 公开日期:2020-05-2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2020年工作计划
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主要工作计划

一、着力推动“城市双修”建设发展

(一)修复城市生态,改善生态功能。第一,全面巩固黑臭水体整治成效。在去年实现全市域基本消除黑臭水体的基础上,按照河道长效保持管理要求,持续推动核心区管网完善提升,加强雨污混接、私拉乱接等问题的排查和管理;同时,全面推进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有序建设好江边污水厂四期工程,实现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第二,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在试点区内总结海绵城市项目建设经验,全市范围内落实海绵项目建设全过程管控,持续推进海绵项目施工图审查工作。

(二)修补城市功能,提升运维管理。第一,增强老城厢民生保障服务。提升全天候服务能力,特别是做好雨、雪恶劣天气及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保障市民安全出行;对城中村、老旧小区、低洼易淹易涝片区等重点公用服务设施方面的缺陷,摸底排查、排定整治,补齐民生短板,让居住其中的居民生活品质同步提高。第二,有序推进城市更新工程。加快推进实施“停车便利化工程”,进一步挖掘停车资源,增加停车供给,继续扩大机关、企事业单位停车场对外开放的范围,积极探索住宅小区与周边企业单位的车位双向共享机制;大力推广使用“常州停车”APP,持续扩展平台覆盖率。

二、着力推动农村人居环境跃升

以推进省特色田园乡村试点建设、落实《常州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为抓手,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形成一批体现江苏特色、代表江苏水平的特色田园乡村,让乡村成为提升常州城市能级的重要承载地和生态休闲点。

(一)高水平建设特色田园乡村。按照“对标第一批、完善第二批、推进第三批”的工作思路,有序推动省特色田园乡村建设试点项目提档升级。围绕省级特色田园乡村评价命名标准,切实加快选育步伐,指导各辖市(区)深入开展创建工作,力争更多村庄获省命名,努力形成“常州经验”。

(二)高标准创建美丽宜居乡村。在普遍改善村庄环境面貌、推进村庄生活污水治理的基础上,以示范项目建设为抓手,区域推进,逐步引导规划发展村庄建成美丽宜居乡村,为乡村振兴提供更多可复制能推广的经验。到2020年,全市建设550个美丽宜居乡村。

三、着力推动群众居住条件改善

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住房与房地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分区调控、同城平衡”调控原则,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

(一)加快完善和优化住房保障体系。在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基础上,继续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探索公租房货币化保障机制。优化审核机制,提升服务效能;强化保障房后续管理,持续推进政府公租房小区智能化改造和环境治理。

(二)积极推进全国公租房信息系统建设试点工作。作为全国20个试点城市之一,根据我市住房保障受理、审核、后续管理特点,对住建部公租房信息系统提出优化需求测试,争取为全国公租房信息系统在全省推广运用提供可借鉴经验。

(三)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结合本市实际,研究制定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方案;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动态监管,对有延期交付风险的项目早发现、早介入、早协调、早监管;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坚决防范化解房地产领域风险;贯彻落实《常州市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试点工作方案》,建立以区为主、市区联动的租赁市场管理机制,全面开展全市群租房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

(四)大力推进宜居示范建设。积极借鉴厦门、广州等老旧小区改造国家试点城市经验,加快研究制定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提升改造规划,按照“三级优先”原则进行老旧小区水电路气网、电梯停车库等配套设施、物业管理和公共服务问题改造;创新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多元投融资机制,积极丰富资金来源。牵头推进全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工作,完成省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继续探索公租房货币化保障机制。牵头推进全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工作,完成省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分步推进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完成14个老旧小区、65万平方米以上的改造目标任务,惠及居民6000户以上。

(五)推动绿色建筑向纵深发展。一是以绿色宜居城区创建为抓手,谋划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根据省厅绿色宜居城区创建要求,研究制定我市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扎实推进绿色宜居城区创建各项工作,努力开创我市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二是发展装配式建筑为抓手,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提前开展装配式建筑“十四五”发展规划研究,稳步提高装配式建筑的发展水平,同时开展装配式装修应用研究及工程示范,探索建立建筑产业转型升级的常州路线。

(六)全面深化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改革。一是全面推动党建引领物业管理工作。以推进“红色物业 先锋管家”为民服务项目为抓手,因地制宜开展党建引领物业管理试点工作,坚持边试点、边总结、边推广,在巩固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探索更多符合常州实际、满足居民需求的工作载体和方式方法,将党建引领物业管理服务打造成常州宜居美丽明星城的亮点品牌。二是全面推行精细化物业管理服务。以施行《常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为契机,下“绣花”功夫推进精细化管理,重点加强小区物业服务标准化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大力推广智慧物业,不断创优物业管理。第一,探索物业服务标准化建设。制订《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经费管理办法》《住宅物业保修金交存标准》和完善《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住宅物业管理招投标评分指导规则》等系列规范性文件,形成具有我市特色、与时代发展相适应的物业管理法规政策体系。第二,加强物业服务诚信化建设。充分运用全市物业管理信用信息平台,将市场参与主体的守信失信行为信息及时录入,实行动态管理,构建起物业管理诚信体系。第三,推广物业服务智慧化建设。运行市物业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实现物业服务企业项目监管和服务、住宅小区消息发布、业主投诉表决管理等功能。试行专项维修资金异议表决制度,开通市区住宅维修资金网上报修功能,同步实现二手房交易维修资金网上审核,实现“线上+线下”维修资金服务新模式。

四、着力推动建设行业管理攀升

(一)抓好建筑业转型提质。全面落实 “四个建造”理念要求,着力提升“常州建造”品牌的含金量和影响力,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弘扬工匠精神,全面加强精装修住宅工程监督管理,提高住宅工程品质;继续推进“智慧工地”建设,提高全市施工现场信息化管理水平。

(二)狠抓安全生产监管。认真接受国务院督导,牵头做好建筑施工、城市地下管网与城镇燃气专项整治行动,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和更加高效的监管。重点突出建筑市场信用考核结果运用,引导企业主动要安全、要质量;坚持突出严管重罚,倒逼企业自觉履行主体责任;全面突出施工总承包管理,厘清参建各方责任。同时,进一步推进城镇燃气餐饮用户瓶改管工作,聘请第三方对餐饮场所、学校、医院等瓶装气重点户进行隐患地毯式排查,并实行隐患销号式管理。

(三)加强招投标和造价管理。联合市交易中心,开发建立人工智能评标系统,实现计算机智能评定商务标,进一步提升评标活动的规范性、合理性、科学性;建立招标代理机构动态信用考核办法,实施建筑市场招投标“黑名单”制度,进一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建立标后“回头看”制度,加强标后管理。科学询价,精准发布信息指导价;完善调价机制,减少建材价格异常波动对企业的影响,维护企业合理利益;规范竣工结算,严格执行办理产权前必须完成竣工结算的相关规定。

(四)深化勘察设计行业改革。落实勘察设计企业“双随机”检查工作,对勘察设计质量及市场行为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并监督单位及时整改,提升勘察设计质量水平。

(五)规范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继续做好消防设计审查工作,细化完善消防设计审查工作流程;加快建立常州消防专家库,加强信息化建设,规范消防验收流程;加强处罚力度,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建立联动机制,提高消防审验效率。

(六)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第一,深化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在省政府提出“将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的所有审批时间压缩至100个工作日以内”的目标基础上,自加压力,通过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合理分类,提出“864”的审批目标,即将政府投资房屋建筑类和政府投资线性工程类项目审批总时限压缩至80个工作日内;一般社会投资类项目审批总时限压缩至60个工作日内;带方案出让土地的项目和中小型社会投资项目(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要特殊审批的厂房、仓储等生产办公项目)审批总时限压缩至40个工作日内,平均审批时限压缩30%,有效提升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第二,全面优化水气接入服务。围绕国家和省优化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中“流程、材料、耗时、费用”的要求,进一步为工商企业用户打造更优水气接入服务方案,实现水气接入服务3个环节、2件材料,用水用气报装办结时间无管线工程的不超过3个工作日,有管线工程并需办理行政审批的不超过30个工作日。

五、着力推动人防事业迈进

聚焦“战时防空、平时防灾、应急支援”使命任务,实现人民防空发展成果更好地惠及人民群众。

(一)持续抓好人防指挥通信工作。开展实案化修订人民防空方案,调整更新战时人防指挥机构;组织全市“9·18”警报试鸣、人防实战化训练等实战化训练演练演习;提升指挥所、人防警报系统和人防通信系统建设,着力提升人防信息化建设水平;抓好人防疏散体系建设,提高人口疏散接收安置和生活保障能力。

(二)突出抓好重点人防工程建设和维护。按规划抓好全市人防工程建设工作,2020年全市计划完成人防工程立项40万平方米、新开工30万平方米、竣工40万平方米,努力实现人防工程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功能完善。全面贯彻《江苏省人防工程建设领域信用管理暂行办法》,以完善人防行业从业企业信用记录为切入点,以人防从业企业行业信用评价标准为突破口,建立和发布人防从业单位信用评价标准,积极探索与社会信用体系信息互联共享,引导人防行业从业企业健康发展。持续加强人防工程维护管理,深入开展人防工程规划科研,配合做好人防行政许可事项审批改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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