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浏览次数:
信息名称:关于开展建筑施工“2018春风行动”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509/2018-00015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建〔2018〕30号 发布机构:市城乡建设局
生成日期:2018-02-27 公开日期:2018-02-2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开展建筑施工“2018春风行动”的有关事项
关于开展建筑施工“2018春风行动”的通知
常建〔2018〕30号

溧阳市住建委、金坛区住建委、武进区住建局、新北区城建局,各有关单位:

春节假期结束后,全市建筑工地陆续进入复工建设阶段。为切实做好节后复工安全生产、质量管理工作,防范建筑施工安全事故,保障工程质量,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平安稳定,实现我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质量管理良好开局,现决定从2018年2月26日起至2018年3月31日,在全市开展建筑施工“2018春风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

市、区两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工程参建各方要进一步认清形势,克服麻痹大意思想,把节后复工管理和全国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专题研究部署,严格落实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将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做实、做细。各辖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要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加大巡查、抽查力度,确保施工安全。

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认真开展复工自查

1.施工企业项目部组织自查

建设项目在复(开)工前,施工单位项目部要针对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进行全面安全检查,按照检查用表(详见附件1)对表检查并记录,检查台账作为工程安全资料归档备查。检查重点: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等项目部管理人员及各分包单位管理人员是否“人在场、心到岗”;作业人员(特别是特种作业人员、换岗、转岗及新招收工人)安全教育是否到位,安全教育台账应包含相关影像、签到、教育内容等;基坑支护、模板支撑系统、脚手架、卸料平台、临时用电、起重机械设备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防护设施、劳动防护用品的配置和使用是否符合规范;施工现场消防、从业人员居住、饮食卫生和临时设施等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标准;扬尘控制、城市长效管理等工作是否符合要求等。

施工单位项目部自查有项目经理牵头组织,要认真、仔细检查,不留死角,检查、整改情况及时报送至公司总部。

2.施工企业组织全面检查

各施工企业要有主要负责人牵头,按照“一必须五到位”(即必须依法生产经营、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教育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要求,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生产分管副总(或安全总监)亲自带队赴各项目部进行“拉网式”检查,外地施工企业有常州地区负责人牵头组织实施。经项目部自查,公司检查并整改完成的项目方能向监理提交复(开)工申请。

3.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复工检查

监理项目部人员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及时到岗履责。督促工程总承包企业以及各分包企业对节后复工检查以及节后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行详细布置,全面动员,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确保工地安全。收到施工单位项目部复(开)工申请后,由总监理工程师及时组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有关人员进行复工检查(检查表详见附件2),检查通过方能签发复(开)工通知。

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复(开)工通知单应及时报送至项目所在地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

三、进一步强化工程质量管理

1.继续深入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严格落实工程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参建各方要充分落实工程质量保证体系,规范工程质量行为,不断提高工程质量水平,树立创精品意识,确保责任主体主要管理人员在岗履职。

2.参建各方要认真履职,切实开展节后复工的教育培训和质量检查工作,要针对春节后新进工人和转岗人员增多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技术培训,提高他们的质量意识和操作水平,未经培训和技术交底的作业人员不得上岗。

3.加强施工现场原材料质量管理,规范实体质量施工现场管理,确保主体结构安全。各方责任主体要严把建筑材料进场验收、见证复试关,未经复试或复试不合格的原材严禁使用。要对施工现场原材及实体质量进行一次全面的质量检查,特别是要对节前施工的混凝土、墙体等实体质量以及已搭设好未浇筑砼的模板支撑系统进行全面的检查。

四、落实整改,不留隐患

建设、施工、监理企业要按要求做好节后复工检查工作,对检查发现的各类隐患,必须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并及时复查,复查符合要求后,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复工通知方可复工,对存在的隐患,相关责任单位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监理企业应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工程未按要求进行复工检查或检查不合格的,一律不得复工。

五、强化监管,严格执法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强化监管,切实做好春节后建筑工地复工监督管理工作。在企业自查基础上,对所属在建工地节后复工情况进行抽查,凡抽查中发现不按相关要求进行节后复工检查或检查整改不到位(施工现场存在较多隐患或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存在违法违规情况)、项目主要管理人员未到岗、作业人员未经复工教育上岗作业等违规违章现象的,一律视为不符合复工条件,立即责令暂停施工整改,并按照相关规定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各地区、各单位要及时、认真总结“2018春风行动”中好的做法和取得成效,形成书面总结材料于2018年4月10日前报送至常州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附件:1-2下载

1.施工单位节后复工检查表

2.监理单位节后复工检查表


常州市城乡建设局

2018年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