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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常州市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实施细则(常政办发〔2015〕104号)》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索 引 号:014109840/2022-00044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生态环境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市生态环境局
生成日期:2022-07-22 公开日期:2022-07-2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常州市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实施细则(常政办发〔2015〕104号)》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关于《常州市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实施细则(常政办发〔2015〕104号)》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常州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立法有关计划的通知》(常政发〔2022〕29号)和《常州市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后评估办法》(常政法发〔2013〕3号)的要求,我局将对《常州市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实施细则(常政办发〔2015〕104号)》进行规范性文件后评估。

为了保证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的顺利开展,欢迎各级机关、社会团体、教学研究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提出评价意见。有关评价意见,请于2022年8月31日前书面函寄常州市生态环境局排污管理处(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市行政中心邮编:213022,来信请注明规范性文件后评估意见),或直接发电子邮件至sthjjb@changzhou.gov.cn,联系电话:85682757。

特此公告。

附件:常州市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实施细则(常政办发〔2015〕104号)

常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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