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民政局,各有关单位:
殡葬是民生大事,党中央高度重视,社会广泛关注,群众寄予厚望。近年来,全市着力深化殡葬改革,殡葬服务能力持续提升。但是,与社会对殡葬服务需求、群众对殡葬服务的满意度相比,仍存在基本殡葬公共服务供给不足、殡葬设施建设质量不高,殡葬行业管理薄弱等问题。为加强殡葬改革,切实做好排查整治违规建设殡葬设施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刻认识推进殡葬改革的重要意义。殡葬工作是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体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倍受群众关心、社会关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为推进殡葬改革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和重要指引。各级民政部门和殡葬服务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站在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协调推进“四个全面”的高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刻认识做好殡葬改革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深化体制机制创新,深入排查整治殡葬领域的突出问题,加大殡葬服务供给,切实把殡葬改革摆在重要位置抓好抓实,提供更多规范化、标准化殡葬服务,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殡葬需求。
二、全面排查整治违规建设殡葬设施问题。1.全面重点排查。各地要对以下7类问题进行全面、重点排查,列出问题清单。一是未经批准私自违规建设的骨灰安放建筑(媒体称“住宅式”墓地);二是未经批准建设的公墓、骨灰堂、骨灰塔、地宫等;三是各类公墓中占地面积超过《江苏省殡葬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单穴不超过0.7平方米、双穴不超过1平方米”规定的墓位;四是家族墓(骨灰堂)建设情况等;五是违规经营农村公益性公墓;六是违法违规占用林地、耕地建设殡葬设施;七是散埋散葬、装棺再葬、遗留散坟重新装修等。2.切实摸清底数。对于以下两类问题,各地也要全面排查,准确掌握底数。一是虽经县以上民政部门批准,但因历史原因未取得规划、土地等审批手续的公益性公墓数量;二是农村散坟的占地面积等情况。3.深入延伸排查。在排查违规建设殡葬服务设施问题的同时,各地还要延伸排查殡葬服务收费和殡葬市场混乱问题。一是排查殡仪馆服务、墓地销售价格不透明和公益性公墓对外销售问题;二是排查运尸车管理问题;三是排查殡仪服务中介诱导消费、损害群众利益问题。
根据省政府文件精神和全省排查整治违规建设殡葬设施工作专题会议要求,我们要迅速行动,全力开展上述12项排查摸底工作,确保在今年1月底前,完成未经批准私自违规建设的骨灰安放建筑(媒体称“住宅式”墓地)排查;清明节前,全面完成其他违法殡葬设施的排查摸底,查清殡仪服务收费不透明和市场混乱问题。要把排查做细做实,通过市级下沉排查、部门和地区交叉排查印证、约谈村(居)干部、检查结果层层签字确认等方式,保证排查结果真实、准确。要加强与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等部门配合,齐心协力,采取实地排查、上门走访、卫星航拍照片分析等办法,切实摸清违规殡葬设施的底数。要将以上排查情况登记造册,逐级汇总上报。各地排查情况,要请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签名盖章后汇总上报。
对排查出来的违法违规问题,要采取有力措施,排出时间表,明确责任人,加快整治到位。要积极稳妥解决历史形成的农村公益性公墓规划、用地等方面的问题,按属地管理原则,切实加强经营性公墓管理,大力整治殡葬服务收费不合理、殡葬市场混乱等问题,坚决避免因违法违规运营而侵害群众利益。各地要在8月15日前对各类违规建设殡葬设施的行为,以及殡仪服务市场价格不透明、运尸车辆监管缺失、公益性公墓对外经营等行为进行有效整治,基本解决突出问题。
三、加大基本殡葬服务供给。坚持规划引领,各地要在《常州市“十三五”殡葬事业发展规划》、《常州市殡葬设施布局规划》的基础上,明确殡葬改革目标任务,科学确定设施配置和建设标准。要大力加强殡葬服务设施建设,坚持公益性、节地生态的原则,将殡仪馆、乡镇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集中守灵殡仪服务中心等殡葬服务设施建设纳入民生实事,加大投入。要根据省政府“十三五”时期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配置标准,在土地规划预留、计划指标下达、建设用地报批等方面全力保障纳入规划的殡葬设施用地需求,做好节地生态安葬设施用地的统筹安排。要因地制宜推行不占或少占地、少耗资源、少使用不可降解材料的安葬方式,推动公墓从依赖资源消耗向追求绿色生态可持续转型。要加强落后殡葬设施设备的改造提升,确保卫生疾控、气体排放等全面达标。各地要在前几年乡镇殡葬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改造项目基础上,再开工改造提升一批。所有乡镇都要科学合理规划建设好公益性公墓或立体式骨灰安放设施、集中守灵服务中心以及绿色生态安葬点,满足当地群众长期需求。
四、大力倡导殡葬文明新风。各地要紧紧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移风易俗作为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的重要内容,在全社会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陋俗,宣传倡导与当代社会相适应、与时代精神相结合、与现代文明相协调的优秀殡葬文化,引导农村群众树立正确的价值追求,激发支持殡葬改革、移风易俗的内在自觉。要发挥党员干部的示范作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带头文明节俭办丧事,带头实行生态安葬,引导广大群众抵制讲排场、比阔气等不良风气。要发挥村规民约的规范约束作用,把倡导丧事简办、厚养薄葬,杜绝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破除封建迷信等内容纳入其中,将遵规守约情况与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评选挂钩,形成鲜明的价值导向。要发挥村民委员会、红白理事会等群众自治组织作用,积极倡导文明祭祀,推行庄重节约治丧方式,形成科学健康、文明节俭的丧葬新风尚。要尊重少数民族丧葬习俗,鼓励和支持选择具有民族地域特色、符合节地生态要求的葬式葬法。
五、切实加强对殡葬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导。各级民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好排查整治违规建设殡葬设施工作,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落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排查底数清楚、整治效果明显。要持续推进殡葬改革工作,建立健全殡葬改革工作议事协调机构,统筹推进殡葬改革的计划制定、政策落实、问题协调、联合督察等工作。要加大殡葬公共投入力度,健全与殡葬改革相适应的经费保障机制,协调抓好殡葬用地供给和有效监管,为殡葬改革创造良好条件。要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坚持以党员干部带头为引领,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参与殡葬改革的自觉性。要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对殡葬改革工作推进不力、排查整治违规建设殡葬设施问题不到位、隐瞒问题不报、弄虚作假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近期,省政府办公室将组织对排查整治违规建设殡葬设施工作进行督导,第一阶段:2019年1月21日—1月31日;第二阶段:3月24日—4月4日;第三阶段:8月5日—8月15日。各级民政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压实责任,加强沟通协调,切实做好各项排查整治违规建设殡葬设施工作。
常州市民政局
2019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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