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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做好2019年11月份低收入群体价格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45/2019-00260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价联〔2019〕4号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生成日期:2019-12-12 公开日期:2019-12-1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统计监测数据显示,11月份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同比涨幅为4.6%,符合启动价格补贴条件。请各地、各部门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19〕832号)等要求,认真落实低收入群体价格补贴发放工作,并特别注明所发补贴为“价格临时补贴”,于2019年12月31日前发放到位。
关于做好2019年11月份低收入群体价格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统计监测数据显示,11月份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同比涨幅为4.6%,符合启动价格补贴条件。请各地、各部门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19〕832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价格调控工作的通知》(常政办发〔2011〕98号)、常州市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低收入群体价格上涨动态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常价联〔2011〕5号)和《关于完善优抚对象物价补贴政策的通知》(常价联〔2017〕6号)要求,认真落实低收入群体价格补贴发放工作,并特别注明所发补贴为“价格临时补贴”,于2019年12月31日前发放到位。

请溧阳市、金坛区、武进区于12月27日下班前,将价格临时补贴发放人数和金额报市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办公室,联系人:张颖,联系电话:85683222,15261110636。


常州市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9年12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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