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应急管理局、常州经开区政法和应急管理局:
现将《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深化百日清零行动加强钢铁等重点领域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应急〔2022〕22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深入推进“百日清零行动”。各地区要加强思想认识,增强工作紧迫感。对省应急管理厅第三核查组检查发现存在隐患问题的企业,要督促企业彻底整改,严格闭环管理;对尚未开展“清零”确认的企业,要倒排工作计划,加快安排部署,按序时进度要求完成任务;对已完成“清零”确认的企业,要组织开展“回头看”,补齐短板、扫清盲区,着力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二、持续加强企业安全防范。各地区要迅速将通知要求传达至所有相关企业并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要加强安全监测、预警连锁装置的维护保养和使用,使用和报警记录应长期保存,不得删除;已在常州市应急管理信息系统重点监管名单中的粉尘涉爆企业,应对粉尘作业场所和集中除尘设备开展定期清扫(频次见附件1),并根据企业报告的粉尘风险,通过“常安码”每日上传粉尘现场的照片(风险点代码见附件2),确保粉尘清扫工作落实到位(已接入常州市工贸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监测系统的涉爆粉尘企业,每日在系统内上传)。
三、进一步加大精准执法力度。各地区要将通知要求纳入精准执法、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清零行动”等工作中一并部署安排,采取飞行检查、四不两直等手段,加大对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粉尘涉爆企业的执法检查力度,对发现的隐患问题要紧盯不放,督促企业完成整改闭环,对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严处重罚。突出企业主要负责人等关键少数,对履职不到位的依法实施“一案双罚”,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附件1:除尘系统清扫部位、清扫周期示意图
附件2:粉尘涉爆企业较大以上安全生产风险代码
常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8月2日
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深化百日清零行动加强钢铁等重点领域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应急管理局:
为深化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粉尘涉爆行业领域“百日清零行动”,补齐短板、扫清盲区,着力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现就进一步加强相关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安全防范,提出以下要求。
一、钢铁企业
1.保持高炉顺行,减少停开炉作业频次;高炉风口平台、出铁平台加强喷爆风险防控,减少平台作业人员,平台操作室远离高炉侧应设置逃生通道。
2.转炉操作室朝向转炉侧应砌设防爆墙封闭,不得留有观察孔(窗);严格转炉平台喷溅影响区域人员管控,每台转炉作业人数不超过3人(包括炉前炉后区域)。
3.煤气柜等煤气危险区域严格规范设置固定式一氧化碳监测报警装置,并将监测数值远传至有人值守岗位;按标准建立煤气防护站,加强涉及煤气的作业安全管理;不得将蝶阀+U型水封作为可靠隔断装置;加强涉煤气作业人员的持证管理,未取得特种作业证的不得上岗;推行煤气柜无人值守、集中管控。
4.企业员工宿舍应设置在远离冶炼炉、煤气柜及煤气管网等危险源的位置;企业应履行员工宿舍火灾防范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火灾防范安全管理。
二、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
1.加强安全监测、预警联锁装置的维护保养和使用,确保在浇铸过程中对铝液位、水流量温度等的监测预警联锁切断功能有效;安全监测预警联锁系统使用和报警的记录应长期保存,不得删除。
2.加强熔炼和铸造过程中作业人员在班在岗情况的检查,严禁脱岗、睡岗、串岗等情形;浇铸过程应有管理人员带班带岗。
3.联合工信等部门开展落后工艺装备淘汰,鼓励企业用倾动式熔炼炉代替固定式熔炼炉,液压式提升装置替代钢丝绳卷扬系统。
4.停止使用不符合“铝7条”要求的设备设施和装置。
三、粉尘涉爆企业
1.严格落实涉爆粉尘清扫制度,企业应每日向属地应急管理部门报告粉尘清扫情况并拍照备查,确保作业现场、生产设备内部、除尘管道、除尘器内部无积尘。
2.加强粉尘作业现场的人员管理,优化工艺流程,减少粉尘涉爆区域的作业人数。
3.加强泄爆片、隔爆阀、惰化装置、火花探测、水喷淋等安全设施的经常性维护保养并记录,确保可靠有效。
4.做好粉尘作业场所的通风,确保空气流通。
请各地迅速将以上要求通知到所有相关企业并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同时要将以上要求纳入精准执法、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清零行动等工作中一并部署安排,采取明察暗访、四不两直等手段,加大对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粉尘涉爆企业的执法检查力度,对发现的隐患问题要督促企业完成整改闭环,对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严处重罚。
联系人及电话:踪波,025-83321516。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2022年7月27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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