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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军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改造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5-00258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2015〕303号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生成日期:2015-12-01 公开日期:2015-12-0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贯彻国家对军休干部服务管理的相关政策,满足常州未来安置军休干部的需要,解决军休干部服务管理用房不足的问题,原则同意常州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实施常州市常州市军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改造项目。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军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改造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常州市民政局:

    你局常民办〔2015〕13号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贯彻国家对军休干部服务管理的相关政策,满足常州未来安置军休干部的需要,解决军休干部服务管理用房不足的问题,根据市政府《关于常州市军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项目建设有关事宜的会议纪要》(2015年第17号)精神,原则同意常州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实施常州市常州市军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改造项目。

    二、该项目位于常州市钟楼区木梳路经纬巷3号,项目总建筑面积11281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对常州市钟楼区丰泽宾馆大楼进行装修改造、安装设备设施等,同步实施道路、环境绿化等工程。

    三、该项目匡算总投资4200万元,资金来源由市民政局向上争取专项资金补助和市财政安排等方式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按照《常州市政府投资社会事业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稿)》(常发改〔2012〕406号文)的要求,抓紧办理项目的规划、环保等各项前期手续,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项目的勘察、设计、建安、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当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报前,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行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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