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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做好2018年度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报及换证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315/2019-00033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公告公示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人社发(2019)7号 发布机构:市人社局
生成日期:2019-01-31 公开日期:2019-02-1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做好2018年度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报及换证工作
关于做好2018年度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报及换证工作的通知
常人社发(2019)7号


各辖市区人社局、各相关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根据省厅统一部署,2018年度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报及换证工作已启动。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时间要求

年度报表统计于2019年2月22日前完成数据汇总上报。

年度报告公示自2019年2月1日到3月10日结束。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换证于2019年12月31日前结束。

二、工作对象

1.在我市工商注册登记并于2018年12月31日前办理《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同时进行年度报表统计、年度报告公示和许可换证工作。

2.2019年办理《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机构,仅需要进行人力资源服务许可换证,不需要开展年报工作。

三、工作内容

(一)年度报表统计

1.统计报表包括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综合情况(表LM1)、人力资源服务业务基本情况(表LM2)。表LM1、表LM2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网上填写。

2.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行年报表格的填报,对所填报的数据要确保真实、详细。所有填报数据由各辖市区人社(审批)部门通过全国人力资源市场统计信息系统进行报送。

3.各辖市区审批账号不变,统一将本区域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账号设置为原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许可证编号。

4.各辖市区人社(审批)部门要认真审核各机构上报的信息,对机构名称、类型、性质、主要业务范围、业务开展情况等信息进行认真核准,确保报送数据的准确性,提高数据统计质量,并及时将汇总数据(系统自动生成),报送市级人社部门。

(二)年度报告公示

1.年度报告公示内容:机构年度变更、设立分支机构情况、经营场所情况、机构从业人员情况、机构依法纳税情况、机构经营情况、财务情况等内容,详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申报表(附件1)。

2.年度报告公示程序:

①登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向所在区人社(审批)部门报送机构年度报告申报表和统计表(附件2),进行年度报告登记,并接受审核。

②审核:各辖市区人社(审批)部门按照行政许可条件,对机构提交的年度报告申报材料进行书面审核。经审核为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收回其《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正、副本,并注销原许可证号;经审核为开展职业中介活动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重新编制许可证号,换发新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如该机构同时开展备案业务,则一并进行行政备案;经审核为仅开展备案业务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则收回《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正、副本,注销原许可证号,进行行政备案。

年度报告公示经审核合格的,由所在辖市区人社(审批)部门予以记载,在其更新换发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正、副本的“年度报告记录”栏上,加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专用章”。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许可证》有效期满,并提出继续从事人力资源服务申请,由原发证机关按规定和要求重新核发《许可证》。

对年度报告审核不合格的机构,由所在辖市区人社(审批)部门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期限最长不超过60日,限期期满复审合格的予以办理同意其继续开展人力资源中介服务活动的有关手续。限期期满复审不合格的,注销其《许可证》,收回有关证书。对严重违反有关规定情节严重,依法给予处罚,并吊销《许可证》或取消备案。

③公示:年度报告结束后,各辖市区人社(审批)部门将年度报告情况上报市级人社部门,市级人社部门及时在门户网站上统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3.年度报告公示提交材料

①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申报表; 

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公示统计表;

③经营场地合法使用证明(属自有场地的提交场地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属租赁场地的提供经房管部门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不少于1年租赁期的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④专职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原件,与所有工作人员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等有效凭证;

⑤机构年度经营情况报告(主要包括:机构年度变更、设立分支机构情况、经营场所情况、机构从业人员情况、机构依法纳税情况、经营活动情况、财务情况等内容);

⑥《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三)许可证换证

1.2018年12月31日前办理《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机构,在开展年度报告工作的同时,进行《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换发和许可证号的重新编制。

2.2019年办理《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机构,仅需要进行许可证的换发和许可证号的重新编制,不需要开展年报工作。

四、其他事项

1.新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并免费发放。

2.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将实行全省统一编号(附件3),前6位为行政区划代码,后6位为县级以上行政机关自主编码。

3.请各辖市区人社(审批)部门根据文件要求,及时通知所在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年报及换证工作,并于2019年3月10日前将所在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申报表和统计表的年报材料报送至市人社局就业处。

联系人:刘 运,电 话:85682016。

附件:(查阅附件请点击)

1.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申报表

2.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公示统计表

3.常州市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编号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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