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报批<常州市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综合监管系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常财信〔2021〕1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实现监管平台和工作平台的有机统一,将常州市政府隐性债务的监管要求和日常管理落到实处,原则同意你局实施常州市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综合监管系统项目。
二、主要建设内容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系统部署实施服务、外部对接服务、数据处理与统计分析等。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估算总投资215万元,资金来源为信息化预留资金。
四、请你局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
五、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项目系统集成、软件、硬件设备等应严格按核定的招投标方案组织招标工作。本项目须待相关前期手续审批完成后方可实施。
(项目代码:2105-320400-04-04-130095)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5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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