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浏览次数:
信息名称:关于下达免除查验没有问题外贸企业吊装移位仓储费用试点资金的通知(2022年1月-2022年12月)
索 引 号:014109533/2023-00007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稳岗就业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商口岸〔2023〕12号 发布机构:市商务局
生成日期:2023-02-08 公开日期:2023-02-0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下达免除查验没有问题外贸企业吊装移位仓储费用试点资金的通知
关于下达免除查验没有问题外贸企业吊装移位仓储费用试点资金的通知(2022年1月-2022年12月)

常州录安洲长江码头有限公司: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下达免除查验没有问题外贸企业吊装移位仓储费用试点资金的通知》(苏财工贸〔2022〕120号)和《关于免除海关查验没有问题集装箱货物吊装移位仓储费用标准的通知》(常价费〔2016〕61号)等文件精神,你公司申报了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期间所发生的免除查验没有问题外贸企业吊装移位仓储费用的台账资料,实际免除资金总额191.62万元。经市商务局、常州海关、市财政局审核并根据省财政厅下达的资金额度,现将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免除的查验没有问题外贸企业吊装移位仓储费用试点资金计171万元下达给你公司。

        本次下达的资金包括:

        2021年度实际免除的未结算的资金54.955万元

        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免除的资金116.045万元。

        在下一年度结算中拟下达:

        2022年度实际免除的未结算的资金75.575万元,

        请你单位接通知后,尽快至市财政局工贸发展处办理资金拨付手续。单位收到资金后,应按《企业财务通则》等规定进行财务处理。对弄虚作假、骗取财政专项资金的行为,将全额追回资金,并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进行处理。


常州市商务局           常州市财政局

2023年2月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