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浏览次数:
信息名称:关于评选2016年常州市职业学校“未来技术之星”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88/2016-00100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义务教育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教职〔2016〕5号 发布机构:市教育局
生成日期:2016-05-23 公开日期:2016-05-3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评选2016年常州市职业学校“未来技术之星”
关于评选2016年常州市职业学校“未来技术之星”的通知
常教职〔2016〕5号

各有关辖市、区教育局,各职业学校:
  为大力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激励更多的青年学子投身创新创优实践活动,推动职业学校高技能人才培养。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职业学校开展“未来技术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市职业学校在校学生。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优良,具有良好的公民道德和高尚的职业道德意识。
  2.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创新意识,富有工匠精神,在社会实践活动和各类技能竞赛、创新活动中成绩优异,事迹突出。
  三、推荐名额
  每所学校推荐名额最多不超过2人。
  四、评选办法
  学校按照学生推荐(或自荐)、班级评议、系部推荐,上报学校审核后确定拟推荐名单,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推荐上报。
  五、评选材料
  1.申报表(见附件)。
  2.事迹材料。学校为被推荐人撰写1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标题自拟,可读性强。
  3.技能大赛或技术研发的电子照片若干,要求清晰简洁、主题突出。
  以上材料于6月6日前报常州市教育局高职处,同时报送电子稿。联系人:杨力平,电话:85681371,邮箱:376670617@qq.com
  “未来技术之星”评选,是我市职业教育鼓励先进、宣传典型的重要举措,是展现职教办学成果,提升职教社会美誉度的有效途径,对激发学生创新创优,培育工匠精神有着积极作用。各校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好宣传和推荐工作,市教育局将对获奖者予以表彰,事迹特别突出者通过媒体进行宣传。
  
  附件:2016年常州市职业学校“未来技术之星”评选申报表

常州市教育局

2016年5月23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