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区建设局、城管局,各相关单位:
为充分展示我市园林绿化工程建设和管理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度“戈裕良杯”常州市园林绿化优质工程奖(以下简称戈裕良杯)评选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申报“戈裕良杯”的项目为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竣工已交付使用的常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园林绿化工程,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面积为1500㎡以上的园林古建工程。
2、绿化面积3000㎡以上的,或者造价500万以上的。
3、绿色单位(社区)、微观空间景观及其他具有创新示范和行业引导作用的园林绿化精品项目。
(二)申报的项目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工程设计符合现行强制性标准和行业技术标准、规范;
2、工程施工工艺和技术措施先进合理,质量优良;
3、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程序、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在竣工验收前未发生有责任质量和安全事故;
4、完成工程竣工资料备案和移交;
5、申报单位及其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良好的从业信用记录。
(三)2021年6月30日后竣工的政府投资项目申报“戈裕良杯”必须具备综合评价结果。
二、申报要求
(一)“戈裕良杯”由建设(施工)单位自愿申报。
市本级项目应向市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其他项目应向项目属地辖市、区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提交规定的申报文件(包括申报表及申报资料,见附件),取得推荐意见后,再向绿化工程行业协会(新北区晋陵北路399号星海商城E1座4楼)递交全部申报文件。
(二)请各辖市、区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市相关单位认真组织,按标审核,择优推荐。
三、注意事项
(一)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6月30日。
(二)“戈裕良杯”评选不收取任何费用,上年落选项目不予申报。
(三)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申报省级及以上园林绿化优质工程奖的项目,将从戈裕良杯获奖项目中择优推荐。
(四)对获奖后12个月内不能保持戈裕良杯评选品质要求的项目,整改后仍未达到要求,经专家组复议并报市城管局审核,将撤销其原获奖荣誉并计入信用档案。
(五)其他未尽事宜按《常州市园林绿化优质工程奖“戈裕良杯”评选办法》(常园发〔2018〕27号)执行。
联系人:局规划工程处 朱 俊 联系电话: 85682927
绿化工程行业协会 盛丹丹 联系电话: 13915826953
常州市城市管理局
2021年5月24日
点击下载:关于开展2021年度“戈裕良杯”常州市园林绿化优质工程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附件: 2021年度“戈裕良杯”申报资料要求(申报资料不退,请自行做好备份)
(一)、《2021年度常州市园林绿化优质工程奖“戈裕良杯”申报表》(一式二份,双面打印;其中1份单独装订,另1份须与申报资料胶装成册,并置于首页);
(二)、申报资料目录
(提供1份以下材料,按序装订成册;= 1 \* GB3①~= 5 \* GB3⑤均提供彩色影印件)。
① 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书;
② 监理单位《质量评估报告》;
③ 工程质量监督意见(质安监机构出具,如未受监由辖区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
④ 无质量安全事故证明(质安监机构出具,如未受监则由施工及监理单位联合出具);
⑤ 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档案馆(或建设单位)资料备案和移交证明;
⑥ 本企业“信用中国”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
⑦ 工程概况和施工质量情况要求简明扼要,亮点突出(1000字以内)及不少于5张工程实景彩照;
⑧ 项目总平(需明确申报范围),施工平面图,主要景区、景点的种植设计图,主要园林建筑、小品的平(立)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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