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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创建“江苏省城市管理示范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29/2023-00055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本机关政策文件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政办发〔2023〕17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2023-05-05 公开日期:2023-05-1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创建“江苏省城市管理示范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创建“江苏省城市管理示范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常政办发〔2023〕17号

各辖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常州市创建“江苏省城市管理示范市”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常州市创建“江苏省城市管理示范市”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工作,推动美丽宜居城市建设,依据《江苏省城市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印发〈江苏省城市管理示范市(县)创建管理办法〉和〈江苏省城市管理示范市(县)标准〉的通知》(苏城管联〔2023〕1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以创建“江苏省城市管理示范市”为契机,助力我市“532”发展战略,落实精细化、品质化管理建设要求,对照标准集中整改城市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巩固和提高工作成效,不断优化城市人居环境,努力实现城市管理水平和群众满意度的全面提升,确保我市顺利创成“江苏省城市管理示范市”。

二、工作重点

(一)提高城市容貌品质

通过老旧小区改造、美丽街区建设、园林绿化提升、背街小巷整治、城市河道治理、农贸市场整治等工作,达到街景容貌整洁有序、建筑外观美观协调、园林绿化管养到位、农贸市场干净整洁、滨水空间生态美丽、户外广告规范安全。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历史建筑等相关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情况良好。街巷更新体现地域文化、民俗风情和地方特色。

(二)完善市政设施建设

加强各类市政设施的排查、整治,道路桥梁隧道配置合理、设施完好、无安全隐患;更新改造地下管网,建立管网质量管控体系、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安全运行检测系统等;建立易淹易涝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机制,城市排水防涝能力得到持续提升;功能照明设施完好,“城市家具”整洁美观,市政消防设施状况完好;无障碍设施系统规划、建设规范,管养到位、落实长效。

(三)提升环境卫生水平

垃圾分类组织完善、宣传深入,设施规范、管理精细,园林绿化垃圾分类处置完善;加大环卫设施投入建设,处理设施适度超前、运行规范,环卫作业配套设施完善齐全;提高环卫保洁机械化作业能力,优化城市环卫车辆,清扫作业保质保量;推行“厕所革命”,城市公厕数量充足、布局合理、管养达标;建设扬尘治理监管体系、扬尘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四)加强公共秩序整治

严格规范占道经营管理,合理布局、规范设立经营疏导点;建有防违控违信息化处置平台,违法建设查处和长效防控机制完善;停车设施建设和管理政策、制度和标准健全,积极推进停车智能化管理;优化区域、路段、路口交通组织,常态化严管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通行秩序。

(五)强化执法行为规范

加强执法队伍管理,实施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城市管理执法监督机构健全、制度完备,统一行政执法标准、严格落实各类执法制度;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并有效实施,形成工作合力,实现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无缝对接;按标准设置城市管理执法服务站、城市管理社区工作站等便民功能服务载体,推进城市管理执法进社区、进小区。

(六)落实工作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编制城市管理规划,健全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城市管理执法人员、装备、技术等方面的经费给予必要保障,城市管理相关从业人员收入正常增长,环卫职工队伍稳定、年龄结构合理;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精细化管理和快速处置机制、信用管理体系建设等发挥作用;拓展城市管理领域智慧应用,将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5G移动通讯等前沿技术运用于城市管理领域各环节,共享公共数据;建立应急预案动态调整管理制度,建立城市管理应急保障队伍,突发事件处置能力高效。

(七)构建共治共享格局

推动党务业务服务“三务”深度融合,形成城市管理党建服务品牌;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作用,增强社区自治功能,全面落实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建立健全政策和项目咨询机制,推动城市管理领域专家参与重大决策和事项;加强城市管理正面宣传,建立并落实普法宣传制度,畅通公众参与城市管理渠道,广泛听取群众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建设完善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拓展服务功能,有效供给便民服务。

三、实施步骤

根据《江苏省城市管理示范市(县)创建管理办法》,创建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2023年3月—5月)

1. 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启动省城市管理示范市创建工作;

2. 完成自评得分材料、创新做法和特色亮点实践案例的整理汇总;

3. 完成申报准备工作。

(二)第二阶段(2023年6月—10月)

1. 各区、各部门对照创建标准加强各项管理工作,准备工作台账;

2. 创建领导小组将对各责任单位的创建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结果报市政府。

(三)第三阶段(2023年11月—2024年12月)

1. 对照各项考核评分细则,根据省城管联席办反馈整改意见,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逐项进行整改和提升;

2. 完善工作台账;

3. 做好迎接省考核组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各责任部门要认真贯彻市政府创建“江苏省城市管理示范市”的工作部署,切实按照职责分工(详见附件)抓好创建工作。要对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进行层层分解,明确具体责任单位、责任人,指定联络员专门负责本单位材料上报工作,确保各项创建任务落到实处。

(二)狠抓指标落实。各责任部门要主动对照创建标准,结合各自实际,全面落实各项指标和任务。要对各项细则中明确的责任范围,认真准备基础资料和工作台账;要对细则中涉及的各指标数据,立即进行对照测评,未达指标的项目迅速落实整改。

(三)强化督查考核。市城管委办公室要对照创建工作计划和节点开展督查,督促各相关单位加大工作推动力度,及时查找存在问题和未达指标项目,对督查发现的问题现场交办,及时整改,促进各项工作达标,力争以最佳状态通过省专家组现场验收,如期实现创建目标。

附件:常州市创建“江苏省城市管理示范市”责任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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