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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2021年第五批公告】实习期准驾车型驾驶资格作废的公告
索 引 号:014109605/2021-00095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权责清单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市公安局
生成日期:2021-03-11 公开日期:2021-03-1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2021年第五批公告】实习期准驾车型驾驶资格作废的公告
【2021年第五批公告】实习期准驾车型驾驶资格作废的公告

我市存在一批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有记满12分记录,或者在延长的实习期内再次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九条之规定,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现公告该批机动车驾驶人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作废;属于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同时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作废。具体清单详见附件。


附件:实习期准驾车型驾驶资格作废清单


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2021年3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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