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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开展2013年常州市中小学和职业学校部分学科优秀微课程展评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88/2013-00153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义务教育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教研〔2013〕7号 发布机构:市教育局
生成日期:2013-10-22 公开日期:2013-10-3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部署2013年常州市中小学和职业学校部分学科优秀微课程展评活动有关事项
关于开展2013年常州市中小学和职业学校部分学科优秀微课程展评的通知

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局属及有关学校:
  为推动我市微课程资源建设,鼓励广大教师制作优质、适合学生需要的微课程,探索应用微课程的有效模式,现就开展2013年常州市中小学和职业学校部分学科优秀微课程展评活动通知如下:
  一、展评科目
  小学:数学;
  中学: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地理;
  职教:数学、机电类专业。
  二、评选要求
  微课程是指围绕某个课题、实验项目、知识点、重要方法、典型例题、学生错误等展开、以在线视频为形式、短小精悍的视频资源。微课程一般具有以下特点:
  1.主题突出。体现重难点知识教学,或是某个精彩教学活动环节,并能体现教师的教学风格,特色鲜明,指向明确。
  2.讲解清楚。主讲教师普通话标准,教学语言科学、质朴、通俗,易于学生理解接受。把最精彩的分析讲解过程呈现给学生,供学生学习交流。讲解过程中逻辑思路清晰,层次分明。
  3.独立完整。微课程内容相对独立、完整,基本解决或讲清某个问题。教学效果较好,具有较高的教育教学和研究价值。
  4.短小精悍。微课程视频的最佳时长一般在5-10分钟之间,最长不宜超过15分钟。
  5.视频清晰。微课程要求图像稳定、构图合理、镜头运用恰当、录制声音清楚,后期剪辑加工质量优秀,有教好的视觉效果。
  6.视频格式。各校报送的微课程必须是WMV或MP4 格式(图像大小720×576或以上,比特率512Kbps,帧率不低于25FPS/秒)。视频时长不超过15分钟,大小不超过80MB。每个微课程设置片头及片尾,时间分别为片名字幕6″,片尾: 10″。
  7.微课程的类型通常可分为:讲授类、启发类、讨论类、练习类、自主学习类、探究学习类、综合类和其它类(教师可自行添加补充);参赛教师的微课程类型既可是上述其中一类,也可灵活组合运用上述类型(如讲授-讨论类,启发-探究类、合作-探究类等)。
  三、制作途径
  1.原创开发式。教师制作一节全新的微课程作品一般要经过选题设计、撰写教案、准备教学素材、制作课件、制作准备(重点要将教学设计转化成制作脚本)、实施制作(既可只制作某个知识点的片段教学,也可将整节课全程制作后再按知识点或教学环节进行切片处理)、视频后期编辑合成等环节。
  2.加工改造式。教师将本人的优秀教学课例(录像课例),经过加工编辑(如视频的转录、切片、合成、字幕处理等)后,也可参加本次活动。
  四、报送要求
  1.学校以光盘报送的方式形式报送参赛作品。各校报送时以教研组为单位,每校每科选送微课程8个。学校将全部参赛作品按《学校报送作品参评表》(见附件2)的要求编制目录后,分科将目录及所有参赛作品、参赛作品登记表集中刻录在dvd数据光盘或优盘上(每科材料含附件2目录和光盘或优盘各1份)。
  2.报送截止时间。各校在2013年12月27日前将参赛作品送至常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信息技术应用研究室,联系人:陈佩尧,联系电话:86909105。
  五、评选办法
  1.聘请学科及教育技术专家组成评委会,分小学、初中、高中三个组别进行评选。
  2.展评活动设置单项奖和集体奖两类。单项奖设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集体奖设先进集体奖。
  3.集中展示。召开表彰会,获得一等奖的微课程将进行集中展示,获奖者分享制作经验并邀请有关专家进行点评。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各地、各校要充分认识到当前教育信息化进程中该项工作的价值和意义,高度重视本次评选工作,提高广大师生制作、利用微课程的积极性。
  2.坚持质量,认真组织。各地、各校要认真发挥教研组的集体优势,既分工又合作,集中全组智慧,制作高质量的微课程,送评的微课程应是能集中展示本校研究微课程最新成果的作品。
  3.注重过程,强化引领。各地、各校把制作过程当做一次对教师进行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整合的教育和培训过程。已经在微课程制作方面取得经验的学校和地区要在本次评选活动中发挥示范引领辐射作用。

常州市教育局
2013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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