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浏览次数:
信息名称:关于推进“电子社保卡”全面应用的实施意见
索 引 号:014109315/2018-00085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社会救助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人社发(2018)90号 发布机构:市人社局
生成日期:2018-04-25 公开日期:2018-04-2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推进“电子社保卡”全面应用
关于推进“电子社保卡”全面应用的实施意见
常人社发(2018)90号

各辖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局各处室、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互联网+人社”2020行动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05号)和市政府“确保2020年底前完成全市金保工程信息系统整合统一”的相关要求,加快提升全市人社部门政务服务效率和透明度,打通城乡居民办事“最后一公里”,现就推进我市“电子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电子社保卡”)全面应用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我市是全国社会保障卡综合应用示范基地。近年来,我市社会保障卡发行和应用工作快速推进,社会保障卡已成为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履行职责、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载体。截至2018年3月,全市社会保障卡申领人数达到426万人,已基本实现户籍人口全覆盖;常住人员覆盖率超过90%。随着“互联网+”和大数据的快速发展,将社会保障卡通过人脸识别等技术手段与个人手机号实名捆绑,并在手机端生成电子卡和身份二维码,用于用户身份识别和各项人社业务办理的条件在我市已经基本成熟。“电子社保卡”的全面应用,有利于简化办事流程,持卡人将更加方便快捷地享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有利于满足持卡人多样化、多层次的社会保障卡用卡需求,为其提供更加新颖便捷的用卡选择;有利于促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管理服务模式创新,实现精确管理、标准化经办和个性化服务;有利于通过现代信息技术降低管理运行成本,提高公共资源使用效率;也有利于促进信息消费,实现信息惠民。

二、基本原则

(一)聚焦重点,整体推进。坚持“需求导向”,从满足人民群众最迫切的就医购药需要出发,加快建设“智慧医保移动支付平台”,以“互联网+医保服务”为核心推动“电子社保卡”的全面应用。

(二)完善系统,安全可控。在“电子社保卡”应用建设过程中,利用人脸识别等技术手段,确保用户身份的真实性和持卡人在互联网应用中身份的合法性。完善信息技术标准,规范接入接口,确保各系统、各应用的有序对接,同时建立数据分类应用,外部接入验证机制,切实保障系统、数据安全可控。

(三)业务协同,资源共享。通过“电子社保卡”的应用建设,促进人社数据资源和服务资源的聚集、整合和共享,形成通过“电子社保卡”作为身份识别的人社业务经办标准,建成统一规范的对外协同服务平台,有效提升全市人社部门公共服务能力。

三、工作目标

2018年底前,实现“电子社保卡”在市本级社保统筹区人社领域全面应用。2020年底前,建成省内一流的“电子社保卡”应用城市,实现“电子社保卡”在全市人社领域全面应用。

2018探索实现“电子社保卡”在住房公积金等业务上的广泛应用。2020年底前,建成基于身份实名认证开放的“电子社保卡”服务平台,支持政府其他部门及社会机构通过“电子社保卡”为城乡居民提供服务。

四、主要任务

(一)加强基础支撑平台建设。推进“电子社保卡”基础支撑平台建设,包括人员实名认证平台、精准化消息服务平台、人社公共服务知识库平台、电子档案一体化应用平台、资金清缴结算平台等,全面提升“电子社保卡”环境下人社公共服务的支撑与保障能力。人员实名认证平台是基础支撑平台的核心,通过建设人员实名认证平台,构建全市“电子社保卡”的人员实名认证库,为各类人社业务应用提供精准可信的身份认证支撑。精准化消息服务平台用于主动向“电子社保卡”用户推送业务办理、政策、宣传等各类信息。人社公共服务知识库平台用于人社政策法规库、宣传口径库、办事指南库、便民问答库等的集中统一维护管理。电子档案一体化应用平台主要用于线上、线下人社业务经办过程中收集的原始资料和业务档案的存储和管理。资金清缴结算平台用于个人各类社会保险费征缴和待遇支付,并与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平台实现互联互通。

(二)加强“互联网+”服务矩阵建设。打造以常州人社网上自助服务大厅和掌上自助服务大厅(常州人社APP),以及常州人社、常州社保、常州人力资源市场、常州家政云服务等系列功能性微信服务号为代表的“两厅多微”“互联网+”智慧人社服务矩阵品牌。以“电子社保卡”身份识别为入口,通过统一的技术标准和底层支撑,进行高度集约化建设,利用互联网及移动互联网多种渠道,实现业务信息资源的有效整合、共享和交换,从而为市民提供全天候、全方位、个性化的服务。

(三)加强线下“电子社保卡”应用。对照人社部社会保障卡102项应用建设目录,在现有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作为业务办理身份认证方式的基础上,增加“电子社保卡”作为业务办理身份认证重要方式(法律法规有明确的规定事项除外)。在配置高拍仪、签名平板、摄像头、身份证和省社保卡二合一读卡器的基础上,增加扫描枪作为各级人社窗口标准化外部接口设备。完善现有业务经办系统,全面支持各业务经办窗口通过扫描枪精准识别“电子社保卡”信息,推进“电子社保卡”在全市人社业务的“一卡通”。市本级社保统筹区各级人社窗口从2018年8月1日起全面支持“电子社保卡”线上线下经办业务,溧阳市、金坛区、武进区根据全市金保工程一体化建设进度要求,以整合统建系统上线为时间结点,全面支持“电子社保卡”线上线下全面应用。

(四)加强社保卡金融功能应用。在不断完善与社会保障卡合作银行共建的“常州银社收支平台”功能的基础上,加快建成新的资金聚合清缴结算平台,增加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作为全市居民养老保险和居民医疗保险社保费收缴、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收缴和个人自付医疗费等业务的清算渠道。从2018年10月1日起,全市各级人社部门管理的,新增发生的社会保险基金定期待遇和财政性资金定期补贴业务原则上须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积极鼓励全市各级人社部门管理的,社会保险基金一次性待遇和财政性资金一次性补贴业务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2018年7月31日前,各社会保障卡合作银行仍未完成接入“常州银社收支平台”各项任务,影响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金融功能应用的,自2018年8月起将暂停其常州市社会保障卡金融合作机构资格。

(五)加强对外协同服务平台建设。加快建设基于身份实名认证开放的“电子社保卡”服务平台,支持政府其他部门及社会机构通过“电子社保卡”为城乡居民提供服务。强化业务能力输出,在保证信息安全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逐步推动非涉密非敏感的公共数据资源和服务资源向社会合规开放。搭建家庭服务业信息服务平台,支持发展互联网家庭服务模式。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明确职责。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电子社保卡”全面应用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市人社公共服务与技术保障中心负责做好“电子社保卡”全面应用建设的总体规划,负责做好“电子社保卡”相关的业务信息系统的建设和改造工作。市局相关处室、单位负责做好本部门、本业务条线“电子社保卡”的应用推广工作。各辖市、区人社局负责做好本地区“电子社保卡”的应用推广工作。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渠道,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积极引导参保人员使用“电子社保卡”办理人社业务,查询个人权益信息,共享常州“智慧人社”建设成果。

(三)加强指导,严格考核。切实加强对各地各部门推进“电子社保卡”全面应用工作的督促指导,定期开展督查评估,通报进展情况,推动工作取得实效。将“电子社保卡”全面应用推广工作纳入综合考评指标体系。

(四)统筹资金,统一建设。统筹部分辖市、区社会保障卡金融资金用于市人社中心机房增配设备的采购和统建信息系统。市统筹资金按每卡5元标准计算,根据江苏省卡管系统实际发卡情况计算溧阳市、金坛区、武进区应分担的资金额度。集中的统筹资金原则上由市直接与市社会保障卡金融合作机构进行结算。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