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各相关部门和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对长江经济带发展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推进长江经济带质量改善和绿色转型发展,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20〕49号)及《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落实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苏环办〔2020〕359号)文件要求,我局牵头编制了《常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并报请市政府同意,现将《常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常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12月31日
附件:常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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