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近期,市财政局对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的线路租赁价格进行了第三轮政府采购(常采竞〔2021〕0038号),各类型线路价格均有所下降(中标价格详见附件)。为规范预算单位运行,做好部门预算的编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政府采购的中标价格为各类线路的最高限价,并不限供应商。各单位可按照服务优质、价格优惠的原则自行选择市场中具有合格资质的供应商。凡原签订的线路租赁合同在本文发布之后到期的,或年内新建的信息化建设项目,应在价格不高于本次政府采购价格的前提下,与供应商商谈并签订合同。
二、线路租赁中标价格是线路租赁费用部门预算的编审依据。各预算单位应对本单位线路租赁合同进行认真梳理,并据以做好线路租赁费用的部门预算编报工作。
附件:常州市市级单位数据线路租赁中标价格限额表.doc(点击下载)
常州市财政局
2021年6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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