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文体广电和旅游(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常州经开区社会事业局:
根据省文旅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文化和旅游市场“红名单”评定工作的通知》(苏文旅发〔2022〕19号)(附件1)精神,请各地按照认定对象、认定标准、认定程序,组织开展本辖区文化和旅游市场“红名单”评定工作。
各地推荐数量不超过实际运营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的1%,并于3月25日前将《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市场红名单信息审核表》(附件2)及相关佐证材料和企业基本情况书面材料(1000字左右)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我局市场管理处。
联系人:樊兵,电话:85682524,收件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1号楼B座424室,电子版发送邮箱17063720@qq.com。
附件:1.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文化和旅游市场“红名单”评定工作的通知(苏文旅发〔2022〕19号)
2.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市场红名单信息审核表
常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2年3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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