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常州市工商机关和公安机关
涉传信息共享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辖市(区)工商局、公安局: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协作机制,加强全市工商、公安机关对涉及传销违法行为信息(以下简称“涉传信息”)的处置能力,提高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工作效率,提升涉传信息预警的时效性和准确性,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和公安部“齐抓共管、密切配合”的要求,制定《常州市工商机关和公安机关涉传信息共享管理制度》。
通过制度,在全市范围内建成“标准统一、上下协调、配合密切、数据共享”的信息共享平台,进一步健全涉传信息预警机制,为全市打击传销工作提供有力的信息支撑和制度保障。
现将《常州市工商机关和公安机关涉传信息共享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常州市工商机关和公安机关涉传信息共享管理制度
江苏省常州工商行政管理局 常州市公安局
2012年11月7日
抄送:常州市公安局
江省常州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2年11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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