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监狱、溧阳监狱、新康监狱:
为建立并推行覆盖本地区监狱服刑人员等特殊人群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提升全市特殊人群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帮助特殊人群顺利融入社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江苏省司法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特殊人群职业技能培训及评价工作实施方案》(苏司通﹝2020﹞40号),市司法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制定了《常州市特殊人群职业技能培训及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常州市司法局 常州市财政局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全文:常州市司法局 常州市财政局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常州市特殊人群职业技能培训及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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