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对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中部分药品进行调整规范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1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www.www9599116.com/upfiles/842134318206710/20130426/20130426074342_80334.pdf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4月2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