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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常州市财政局2014年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索 引 号:01410963x/2014-00055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财法〔2014〕11号 发布机构:市财政局
生成日期:2014-12-16 公开日期:2014-12-2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常州市财政局2014年度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情况
常州市财政局2014年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市政府:
  2014年,我局认真领会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省、市加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各项工作。现将一年来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以推进法治财政建设为抓手,实现理财法治化
  (一)稳步推进法治财政建设进程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加强、推进法治政府的建设意见,根据《江苏省法治财政建设活动实施意见》的要求,我局将法治财政建设作为全年重要工作目标,制定相关制度,所有指标分解落实到各处室。积极开展内部创建,法规部门会同业务部门逐一对照指标进行梳理、沟通、创建,积极准备资料迎接省厅现场考核。
  根据省厅考核现场和书面反馈的法治财政标准化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局主要领导亲自批示要求抓好整改,制定了详细整改意见书,将整改任务落实到岗到人,明确整改期限、整改措施。
  2014年,我局连续第三年被省财政厅认定为“法治财政建设先进单位”。
  (二)加强对辖区财政的考核指导
  2014年,我局按照省财政厅新下发的考核办法,及时调整对辖区财政局的考核标准;对存在的问题,改变通报方式,采用对每个辖区针对具体存在问题单独下发整改意见通知书的形式进行通报,并要求辖区财政及时上报整改方案,强化了对辖区财政的考核指导力度。
  (三)继续推进局内依法行政工作
  制定了《常州市财政局依法行政考核办法》,开展对局内部的考核;修订了《常州市财政局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将推进依法行政、法治财政建设、内控制度建设、开展行政权力三合一网络运行监察、报送法制信息等内容列入年度综合考核目标并开展了考核。
  二、深入推进制度落实,实现行政决策民主化
  (一)加强重大财政决策制度建设
  我局已出台了《常州市财政局重大决策程序规定》、《重大决策事前法律审核办法》、《常州市财政局重大决策后评估制度》等相关制度,界定重大决策事项及其范围,明确重大决策程序、听证规则、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后评价、责任追究等内容。我局重大决策制度框架已基本搭建完成。
  (二)重大决策制度落实情况良好
  我局所有重大决策都按规定进行集体讨论,部分涉及社会公众的重大决策事项都进行合法性审查。积极开展重大决策后评估工作,如加强对我市学前教育健康发展的财政保障、多项举措全面推进法治财政建设、落实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财政政策、部分规范性文件等重大财政决策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后评估。
  (三)加大重大决策的公布力度
  一是全面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在公开政府总预决算的基础上,2014年市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已向社会全面公开,组织相关部门和中介机构开展2013年度市级10个试点部门及其下属预算单位部门决算数据质量情况核查,根据部门决算核查情况,组织决算核查批复,督促10个试点部门开展部门决算公开工作。二是公布内容具广泛性。包括重大财政政策、一般财政政策、预决算执行报告、人事任免、统计信息等都予以公布,尤其是热点问题及涉及百姓的内容都及时公布。三是公布类型具多样化。通过报纸杂志、电视台、电台、网络等形式全方位、多角度的进行公布,保证了决策接受各方监督。
  三、全过程监控指导,实现规范性文件管理精细化
  (一)科学拟定制定计划
  认真开展市委、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年度计划编制工作,以局名义下发规范性文件计划,并通过发文的形式予以确定。对于未报送规范性文件计划的业务处室,下一年度一般不予发布。
  (二)规范制定流程
  我局依法依规制发规范性文件,规范性文件统一编排文号,与局法制机构沟通一致后才能启动公文发文程序;出台前必经公开征求意见、内部部门征求意见、法律审核、领导集体讨论环节;出台后按规定及时进行报备和公布,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达100%。2014年起实现了所有文件在出台前网上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此外,局业务处室的一些日常文件为了做到合法、规范,送交局法制机构征求修改意见,局法制机构经过法律审核、修改后统一出具审核意见书。
  (三)积极开展后评估
  今年,我局选取了《常州市市级政府投资基建项目委托中介机构审计管理办法》(常财规〔2014〕1号)进行后评估,并形成了自评报告,在全省财政规范性文件点评会上和其他市财政局进行了交流座谈。
  自评报告主要从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背景、制定过程和法律依据几方面对文件的主要情况进行介绍,最后列出了该文件相较于修改前的办法具备的一些新特点,同时也对文件中一些存有争议的地方进行了解释。
  目前,规范性文件自评暨后评估工作已成为我局的一项常态化工作,通过对已公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自评,能够将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的一些优良经验很好地总结,同时对其中的不足进行反思和梳理,能够有效地提高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水平。
  四、工作保障扎实有力,实现学法范围广泛化
  (一)领导重视,加强计划,落实培训
  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财政法制宣传教育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领导小组并建立例会制度,将依法行政工作落实到各处室。局领导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在局办公会议上多次讨论商定全局依法行政工作的具体事项。每年都拟定法制工作计划,及时进行总结。
  建立健全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采取中心组学法、部门办公会议学法、开展法治培训等多种形式,不断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年度领导集体班子法律知识学习安排不低于两次。
  按规定开展领导干部述法活动,强化依法理财的意识。
  (二)丰富执法人员培训内容
  根据《常州市财政局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制度》,严格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件管理;组织15名行政执法人员分两期参加市政府法制办组织的为期三天的公共法律知识培训考试。
  全局干部及执法人员学习法律知识达到规定的学时。对拟提拔的财政干部举办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组织全局员工参加财政依法行政法律能力测试。
  年初,邀请市法制办领导来我局开展依法行政讲座,年底,我局又邀请省财政厅预算处副处长组织全局工作人员和辖区、乡镇干部共同学习新《预算法》,受到财政系统人员一致好评。
  (三)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我局在制定年度法制宣传、法制宣传月计划要点的基础上,领导带头,积极参与组织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一是编印2014年财政惠民惠农政策汇编宣传手册广为发放;二是在红梅社区文化站广场举办了财政惠民政策宣传暨党员义工活动,局总会计师戚小如、专职委员周启彪亲自到现场全程接受群众现场咨询;三是积极参加全局财政干部参加财政部“依法理财思与行”征文活动,我局员工还获得征文个人优秀奖;四是组织开展“12.4”法制宣传系列活动。组织依法治国专题讲座、预算法专题讲座、组织全市财政干部参加宪法知识竞赛、组织全局干部参加全市法律知识竞赛,组队参加市级机关法律知识竞赛笔试,参加法治公园现场宣传活动等,形成了良好的法制宣传氛围。五是加大依法行政信息报送力度,全年共向市法制办报送法制信息20余篇,并将各处室法制信息报送情况纳入局依法行政考核范围。
  五、全方位提升质量,实现行政执法规范化
  (一)强化岗位责任,加强人员管理
  2014年年初,我局对法制联络员的名单进行了调整,并发文公示。我局于2010年建立了法制联络员制度,各部门法制联络员负责与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承担本部门的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联络工作的具体事宜。
  近几年来由于部门人员变化,我局按照最新的人员情况调整了局各处室和事业单位的法制联络员名单,并要求法制联络员切实履行职责,共同做好局法制工作。
  (二)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制度体系并汇编成册
  制定并完善了执法责任制规定,对执法行为管理、执法人员管理、执法监督、责任追究等都制定了详细的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体系框架基本建立。
  为提高行政执法质量,我局对现有的行政执法制度及执法流程等进行梳理,将流程、制度等分为行政权力分解、执法依据管理、执法行为管理、执法人员管理、执法行为监督、执法评议考核与执法责任追究六个部分,汇编成《常州市财政局行政执法责任制手册》,分发到每个财政干部手中,方便学习和查阅,规范执法人员执法行为。
  (三)不断规范行政裁量权
  通过内控制度用信息化技术对财政重要权力节点进行监控,把风险管理方法引入到财政管理领域,规范个人自由裁量权;同时,根据行政权力清理的结果进行动态更新。着重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制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表、《常州市财政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了行政处罚行为。
  (四)定期开展内部执法监督检查
  我局制定了《常州市财政局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和评查办法》并开展了2014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自查活动,评查结果纳入年度依法行政考核范围。局相关业务处室对照市里的评查标准整理了案卷,并向局法制机构提交了自查报告,局法制机构发文通报了评查结果,提高了案卷管理水平。
  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实现行政权力运行公开化
  (一)清理行政审批、权力事项
  根据市政府统一要求,我局加快推进简政放权,积极开展行政审批事项清理,从事项名称、设定依据、实施机关等方面对事项的各项要素进行认真核对,逐个严格审核把关。经过清理,下放2项许可事项,取消了3项非许可审批事项和2项非许可审批事项的子项目,修改、规范了3项非许可审批事项名称,成效显著。
  同时,根据一般性审批项目办结时限总体缩短一半以上的要求,对保留的审批事项认真进行再梳理,进一步压缩承诺时限,目前我局所有非许可审批事项的承诺期限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35%以内。
  此前,我局共有行政权力事项136项,经清理合并,最终保留了48项权力事项,其中行政处罚事项43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裁决1项,其他权力2项,基本涵盖了我局的法定行政权力。至此,我局2014年的行政权力清单成效明显,取得了阶段性的成功。
  (二)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将应主动公开信息及时上网公布,编报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截至12月10日,我局在相关网站主动公开信息280件,其中:政府网站公开信息50件,财政信息网站公开信息230件;依申请公开信息24件。在政府网站发布政策解读4期。答复财政信息网站信箱信件3738件、市长信箱转收信件5件、纸质信件9件,咨询答复公众来电5500多条。
  (三)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我局根据行政权力清理的结果,对行政执法数据库的信息同步进行了清理,对所有执法事项重新全面梳理,补充、调整相关执法依据、执法流程、办理时限、自由裁量权划分标准等。
  我局认真执行《常州市财政局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管理办法》,行政权力运行平稳。2014年1月1日至12月10日,网上累计办件385件,其中即办件224件,即办率达到100%。目前基本实现了所有许可、非许可审批事项同步、在法定时限内在网上公开透明操作,业务附件完整,业务流程信息完整,日常操作符合规范、保密的要求。电子监察、法制监督工作也有序推进。
  (四)行政指导深入推进
  深入推进行政指导工作。确定了行政指导的具体项目,拟定了单独的操作规程;2014年在日常的检查、调研工作中,为化解财务风险,我局发出的正式行政建议书对象为24家,通过督促、建议强化被检查单位依法理财的意识。
  着力于日常监督成果的转化运用。要求被检查单位对日常监督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对未及时进行整改的,在以后检查过程中发现或者存在屡查屡犯情况的,将酌情给予处罚。
  (五)落实审改任务,推进依法行政
  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初见成效。办法进一步规范,规模进一步壮大。今年1-10月全市服务类通过政府采购方式采购的服务项目预算资金为5.4亿元,实际采购金额4.42亿元,节约0.98亿元,节约率18%。二是对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加强梳理。从2014年1月1日起,我市在去年的基础上又取消3个单位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降低1项收费标准。三是建立政府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提请政府公布。
  七、自律与他律相结合,实现行政效能高效化
  (一)做好议案提案办理工作
  认真办理重点督办事项。牵头办理两会建议提案40件,其中:市人大代表建议16件,政协委员提案24件;主办件15件,会办件25件。办理人大建议转办件1件。加强与代表、委员沟通联系,实现办结率、见面率、满意率三个100%。
  (二)行政复议、应诉案件落实情况
  按《常州市财政局行政诉讼应诉办法》的要求,将应诉程序纳入内控范围。2014年,没有发生针对我局的行政诉讼案件。
  按《常州市财政局行政复议实施办法》的要求,将行政复议受理与决定、被申请与答复程序纳入内控范围。目前我局有4名工作人员取得复议、应诉人员资格证书。2014年我局没有被复议案件,我局作为复议机关共受理一起行政复议案件,该案件目前还在材料审查阶段。
  (三)支持配合审计监督
  根据市审计局对201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意见,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及时落实到位,按时将整改结果形成书面材料报告市政府并函告市审计局。
  配合做好全国土地出让金(2008-2013年度)审计、彩票公益金审计和市长离任审计等各项工作,提供相关凭证账册及报表数据,做好各类账务处理的沟通协调与解释工作,通过此次审计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土地出让金专户管理和其他财政资金管理。
  (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以开展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建设为契机,通过开展“百千万”帮扶工程、领导干部下基层“三解三促”活动、召开行风监察员、廉政监督员座谈会、广场咨询服务等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形成组织监督与群众监督相配合的风险防范管理体系。
  (五)规范行政调解工作
  成立行政调解工作委员会,制定了行政调解工作制度,明确了行政调解工作委员会职责、原则、调整范围、工作程序及回避、责任追究、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对接等内容,为发生矛盾纠纷后如何处理提供了完整的操作规则。我局按季度及时向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报送调解案件统计表,2014年截至目前未发生行政调解案件。
  (六)加强信访管理
  成立并及时调整局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信访工作的通知》,明确了信访处理的程序和要求,将信访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纳入法治财政考核范围。认真做好信访答复工作,按信访处理程序,做到件件有答复,切实维护群众权益。
  2014年,我局的依法行政工作扎实、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上级要求还有一些差距。2015年,我们将按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局党组的领导下,总结经验、开拓创新,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以推进法治财政标准化建设为抓手,把全市财政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常州市财政局
  201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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