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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价格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45/2021-00056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2021〕86号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生成日期:2021-04-07 公开日期:2021-04-0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价格工作要点》的通知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价格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辖市、区发改(经发)委(局),常州经开区经发局:

现将《2021年全市价格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4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1年全市价格工作要点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全市价格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发展改革中心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稳物价、促发展、推改革、惠民生、优服务为工作主线,不断增强服务中心、服务大局的意识和能力,创新作为,勇于担当,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价费环境。

一、统筹协调,全力保供稳价

深化价格调控。制定印发常州市2021年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实施意见,分解落实价格调控目标任务。坚持市场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制度,形成调控合力。指导规范价格调节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落实价格异动应急预案,提升价格异动应急处置能力,有效防范各种风险和极端情况发生。

强化监测预警。加强“菜篮子”“米袋子”重要民生商品价格监测预警分析,强化重点时节、重要民生商品及疫情防控用品应急价格监测,提升应对突发价格异动应急监测能力,及时发现并报告价格波动的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为价格调控及启动困难群众价格补贴机制提供决策依据。

兜牢民生底线。严格落实猪肉储备制度,加强市场研判,实施储备猪肉精准投放,合理把握投放节奏和力度。积极落实平价商店改革方案,发挥农超对接、利农惠民、保供稳价作用。充分发挥价格调节专项基金对学生、低收入群体等特定人群的保障作用,研究挂钩低收入消费价格指数的联动办法,完善低收入群体价格临时补贴机制,确保价格临时补贴及时启动、按时足额发放,有条件的地方可结合实际适当提高补贴标准、扩大补贴范围。

二、清费减负,促进经济发展

创优价费环境。根据《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函〔2020〕129号)要求,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贯彻落实方案,全面清理规范水电气暖行业收费项目,完善价格形成机制。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20〕73号)要求,重点清理行业协会商会收费项目,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动态调整公布行政事业性、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涉审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确保清单之外无政府定价收费。组织收费单位巡查、缴费单位走访,做好收费情况报告和年度统计分析工作。

聚焦项目建设。围绕“重大项目攻坚突破年”,聚焦重点领域、重大项目、重点企业,紧扣重大项目审批流程,编制专项价费目录清单,加强收费观察和诉求对接,提供政策咨询和政策护航,开展精准化、个性化服务,进一步释放清费降本政策红利。

服务企业发展。推进5G基站转供电再规范,助力5G新基建建设。出台农产品初加工用电价格贯彻落实意见,开展专项部署,确保农业用电优惠政策服务三农。执行省级电网第二监管周期输配电价,降低工商业用电成本。持续强化监管,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清理规范非电网直供电价行为。根据国家完善油气管网运输价格监管要求,结合气价结构调整,适时启用配气价格政策,降低企业用能成本。协调各方矛盾及利益诉求,合理制定供热价格。

三、健全机制,深化价格改革

健全污水处理收费机制。落实长江经济带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战略定位,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关于完善长江经济带污水处理收费机制有关政策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20〕561号)的要求,积极探索污水处理收费动态调整机制。围绕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政策,落实差别化、惩罚性的水电气等价费政策,着力推动节能减排和绿色发展。

构建垃圾废物收费机制。研究制订生活垃圾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探索建立差别化收费制度。推动转变垃圾收费方式,理顺分类收费标准。研究制订危险废物处置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调整危险废物处置、填埋收费标准。会同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改变建筑垃圾收费管理方式。

完善基础教育收费机制。加强全市教育收费管理、政策制定的统筹协调,保持区域之间的相对稳定平衡。稳妥有序推进民办非营利初中学费调价计划,做好教育收费政策的调研论证工作。修订完善代办费、伙食费、校服费等学校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政策。

四、疏导热点,保障民生幸福

坚持“房住不炒”定位。严格落实政府房地产调控要求,严格执行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备案管理制度,积极稳妥开展价格备案工作,切实规范销售价格行为。关注房地产市场动态,加强分析研判,统筹各方利益诉求,健全部门和条线联动机制。

服务和谐小区建设。根据修订的《常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出台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制定普通住宅物业公共服务分类分项分级收费标准,引导住宅小区构建质价相符、优质优价的收费体系。深化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和公共收益公示,健全物业纠纷调处机制。

保障交通畅通出行。根据新出台的《常州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制订我市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制定差别化停车收费标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提高停车资源利用效率,引导公共交通分担出行压力。整合部门资源,探索完善停车公共服务平台,规范停车收费行为。

五、扩大成效,拓展公共服务

夯实成本监审基础。加快引入第三方参与成本监审服务,完善成本监审专家库建设,加强成本监审条线的工作联动,为政府价格决策提供准确的成本依据。对标农本调查考评标准,完善农本调查网络体系,提高常规、专项、直报、预测调查质量,加强农本信息的分析应用,提升调查报告的录用率和影响力。

打造价格监测品牌。围绕市民生活消费,跟踪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走势;围绕畅通国内大循环,跟踪工业消费品和服务价格走势;围绕企业降本增效,跟踪重要指数、大宗商品、上下游价格走势,评估价格政策实施效应。完善常规、专项、应急、特色监测“四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加强数据支撑与分析研判,巩固现有媒体阵地,聚焦新媒体渗透,探索信息发布新方式,持续提升“发改·价格通”品牌影响力。

提升价格认定效能。深化“不见面、办成案”的常州模式,推进办案自动化和档案电子化,提高价格认定案件质量。加快涉税价格认定应用智能化,实现涉税数据闭环流转共享,打造存量房交易税基系统的“常州样板”。构建多元联动化解体系,提升价格争议调解水平。加强探索涉及行政和公共服务价格认定工作,进一步扩大社会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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