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文体广电和旅游(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常州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领导、内设机构和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清单》经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党组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常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4年5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领导、内设机构和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清单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重要指 示精神,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 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加强全市文广旅行业(含文化、旅游、广电、文物)安全生产工作领导,推进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落细落到位,确保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发展,根 据《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中共常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党组关于局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现明确局领导、内设机构和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清单,为履职尽责提供基本遵循。
一、严俊同志职责
局党组书记、局长严俊同志是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系统、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落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工作要求,加快推动全系统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二)把安全生产纳入全局重点工作,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
(三)组织开展全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及时研究有关重大事项。机关纪委同步开展专项监督,保障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四)组织制定局领导班子成员年度安全生产重点责任清单,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
(五)领导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统筹协调全系统安全生产工作。
(六)统筹协调各方面重视支持安全生产工作,将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干部培训内容。
(七)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或者有较大社会影响生产安全事故时,赶赴现场指导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置。
(八)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部署的其他安全生产重点工作。
二、姜海同志职责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姜海同志按局领导分工牵头局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协助严俊同志领导和统筹推进本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对本系统、本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具体领导、综合协调和监督指导。对协管的办公室,分管的政策法规处、市场管理处、安全与应急处、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承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和直接领导责任。
(一)统筹安排部署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规划和工作计划。定期听取文广旅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报告,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定期向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或主要领导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二)统筹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建设,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实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应急救援和安全生产能力评估“六到位”。根据安全生产形势任务需要,组织制定修订文广旅行业安全生产相关规章制度、标准规范和管理办法。
(三)牵头组织日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经常以“四不两直”方式开展安全生产检查,重点时段、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期间加大赴一线督查检查力度。对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全覆盖无盲区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四)牵头组织本行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等,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和风险隐患。指导下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实施全面风险评估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局系统全面落实行业监管责任,确保文广旅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五)督促和指导本行业开展应急演练、效果评估和预案修订。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按规定时间和程序报告、赶赴现场,组织或参与事故救援、善后处理,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对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六)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三、其他局领导职责
(一)共性职责
1. 抓好各自主管的、牵头的、负责的、分管的工作领域和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协助严俊同志抓好局系统、本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配合姜海同志牵头抓好局系统、本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2. 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主管的、牵头的、负责的、分管的业务领域,提出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意见措施,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同检查、同培训、同考核、同保障。
3. 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定期听取分管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报告,督促分管业务处室、局属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检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4. 日常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检查。重点时段、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期间加大对分管工作领域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力度。
5. 各自主管的、牵头的、负责的、分管的工作领域内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及时报告、赶赴现场, 组织或参与事故救援和善后处理,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
6. 根据主管的、牵头的、负责的、分管的工作领域安全生产形势任务,指导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相关规章制度、标准规范和分管业务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对口指导督促下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抓好相关制度规定落实。
7. 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事项。
(二)个性职责
石小东,党组成员、副局长,对负责的专业艺术、文艺创作、体制改革、党群工作,对协管的组织人事处,分管的艺术处、机关党委、常州画院、文化艺术研究所、常州美术馆、文化艺术管理中心、歌舞剧院、锡剧院、滑稽剧团、曲艺团、演出公司、常州大剧院承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和直接领导责任。
蒋苏菁,党组成员、副局长,对负责的旅游形象推广和市场开发、广播电视管理、广播电视技术保障,对分管的交流推广处、广电管理处承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和直接领导责任。
刘永承,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党组成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规定,加强对监察对象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和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的监督,根据市纪委监委要求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审查调查工作,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严旭华,副局长,对负责的文化旅游公共服务、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对分管的公共服务处、非物质文化遗产处、财务处、常州市图书馆、常州市文化馆,承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和直接领导责任。
田海明,党组成员、副局长,对负责的文化旅游资源开发利用、文化旅游产业促进、文物保护和管理、基本建设和项目管理工作,对分管的资源开发处、产业发展处、文物保护和管理处、基本建设和项目管理处、常州博物馆、文物保护管理中心、考古研究所、常州三杰纪念馆、文物商店,承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和直接领导责任。
吴继康,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对负责的文化旅游科技创新、文化旅游信息化建设、文化旅游教育工作,对分管的规划发展处、科教信息处、常州艺术高等职业学校,承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和直接领导责任。
四、安全与应急处职责
负责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综合协调全市文广旅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应急救援等工作。
(一)协助局领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工作要求。
(二)牵头拟定全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和任务清单,牵头落实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和上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协调落实上级及相关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涉及安全生产方面的重要文件、上级指示批示要第一时间流转、快速处置。
(三)指导局属单位安全生产,负责行业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局系统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等工作。
(四)组织开展日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组织综合性、专业性、阶段性明查暗访和隐患排查、专项整治等,督促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组织协调定期开展文广旅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重点时段、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期间加大检查督查力度;督促协调各区文广旅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本级相关处室开展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组织安全生产工作检查考核。
(五)牵头协调组织文广旅行业安全生产宣传,依法发布
安全信息;组织指导行业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组织预案演练;组织、参与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
(六)完成局党组、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局其他内设机构职责
(一)共性职责
机关各处室负责人是本处室安全生产工作直接责任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负责处室业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1. 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指示批示、工作要求。
2. 根据形势任务需要和统筹安排,对口分类制定安全生产相关规章制度、标准规范、管理办法、目标考核办法及落实的具体措施和方案意见等,并组织实施。
3. 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生产和经营行为,联合相关部门依法整改直至取缔违法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4. 依法依规对口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对口指导相关单位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制度规定和责任落实,组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
5. 对口督促相关单位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救援和保障队伍,储备应急物资装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等。参与协调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6. 完成局党组、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个性职责
办公室:涉及安全生产方面的重要文件、上级指示批示要第一时间流转、快速处置;负责节假日值班工作。
政策法规处:指导督促局系统开展安全普法工作;负责贯彻实施《江苏省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和安全生产重点隐患问题领办督办工作机制等“八项机制”;负责对许可备案项目中涉及安全方面问题提醒告诫。
艺术处:负责主办的全市性艺术展演、展览以及重大文艺活动相关安全工作;指导督促相关单位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安全文艺作品创作和演出活动,指导督促常州画院、文化艺术管理中心、常州市美术馆、歌舞剧院、锡剧院、滑稽剧团、曲艺团、演出公司、常州大剧院的安全生产工作。
公共服务处:负责主办的大型群众性文化活动安全工作;指导督促图书馆、文化馆(站)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等安全工作;指导督促常州市图书馆、常州市文化馆的安全生产工作。
规划发展处:协助做好安全生产相关材料撰写和报送工作。
产业发展处:负责主办的文化、旅游重点产业展会的相关安全工作。
资源开发处:指导督促国家A级旅游景区相关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旅游安全宣传;监管国家A级旅游景区森林防火、防汛抗旱工作。
交流推广处:负责主办的旅游节庆活动、旅游交易会、博览会等旅游促销、会展活动的相关安全工作。
市场管理处:负责全市娱乐、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性演出、艺术品经营、旅行社、星级饭店等文旅市场的安全工作;指导督促全市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营业性演出场所、艺术品经营场所、旅行社、星级饭店等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全市娱乐、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性演出、艺术品经营、旅行社、星级饭店等行业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指导督促面向中小学生、幼儿园适龄儿童的文化艺术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安全工作;指导督促全市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活动的安全工作;加强旅行社境外旅游安全监管。
非物质文化遗产处:指导督促市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展示展览、传习空间)的安全工作。
文物保护和管理处(博物馆处):牵头管理全市文物安全工作;指导督促全市文物保护工程安全工作;指导督促文物安全检查和重大文物安全事故处理;指导督促全市博物馆、纪念馆和考古工作中的安全工作;协调推进文物安全智慧消防专项工程;指导督促常州博物馆、文物保护管理中心、考古研究所、常州三杰纪念馆、文物商店的安全生产工作。
广电管理处:指导督促常州市广播电视台播放安全生产公益广告;负责安全播出保障督查,组织各项应急演练工作,以及安全播出突发事件应急调度、上下协调和事后上报等工作。
科教信息处:持续完善智慧文旅监管平台,运用信息化手段协助开展安全监管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有关舆情管理;指导督促常州艺术高等职业学校的安全工作。
基本建设和项目管理处:负责系统内基本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财务处:在组织开展财务培训、相关活动中,同步部署、落实、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组织人事处:牵头抓好局机关安全生产机构建设,配齐工作力量。将机关各处室安全生产职责落实情况列入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并组织实施。在开展组织人事教育培训、相关活动中落实安全生产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组织各支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发动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中心组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安全生产专题学习。在组织开展党群、工会等活动中,同步部署、落实、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执法支队:依法取缔存在安全隐患的文化和旅游市场无证照经营场所;对检查中发现的文化和旅游经营场所及活动存在的安全隐患督促整改,并及时抄告相关部门和单位。
六、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职责
各单位主要领导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按照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应急救援和安全生产能力评估“六到位”标准要求,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落实。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和安委会(办)、业务主管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工作要求,提高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自觉性。
(二)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职责清单和年度工作任务清单。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适应安全生产工作需要的监管机构,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配备安全生产监管人员。
(三)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安全生产专题学习研讨;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1次安全生产工作,每月至少召开1次安全生产例会,及时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总结和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发现和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四)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普及安全生产常识,提高员工安全防范基本技能;特种岗位安全人员要组织专门培训或送专业机构培训,严格按规定落实持证上岗。
(五)建立健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每月至少组织1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检查及整改情况应记录在案。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1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还应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六)结合本单位实际,每年至少修订完善1次应急预案,每年至少组织1次应急预案演练,建强应急救援力量,配齐相应物资器材,提高应急处突能力。
(七)按规定准确、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迅速组织指挥事故救援,稳妥处理善后工作,积极配合事故调查。
(八)履行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局属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细化本单位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各区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可参照制定本级安全生产职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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