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文广新局:
你局常文广新〔2017〕127号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为进一步改善常州艺术高等职业学校校园环境,提升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原则同意常州艺术高等职业学校实施常州艺术高等职业学校环境功能提升工程。
二、该项目位于常州市钟楼区邹区镇殷村常州艺术高等职业学校内,总建筑面积119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教学楼整体修缮,同时对学校生活污水接入园区管网,对学校原消防泵房扩容改造等。
三、该项目匡算总投资约254.55万元,资金来源同市财政统筹安排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国土、规划、等各项前期手续,认真落实项目建设资金来源,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项目的勘察、设计、建安、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当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报前,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行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项目编码:2017-320404-49-01-364697)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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