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直属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近年来,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扎实开展脱贫攻坚各项工作,高标准完成局系统脱贫攻坚任务,表现突出,成绩显著。为奖励先进、弘扬正气,依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实施细则》(苏人社规〔2019〕5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集体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奖励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20〕119号)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陈尚明同志嘉奖奖励。
希望陈尚明同志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体干部职工要以先进典型为榜样,见贤思齐、勇挑重担,践行初心使命、体现责任担当,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常州市体育局
2020年12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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