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全市交通建设2024年第一次电子招投标活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市交通运输局于2024年3月14日组织开展全市交通建设2024年第一次电子招投标活动集中检查工作。现将抽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抽查工作开展情况
2024年3月4日,市交通运输局从2023年12月-2024年2月期间的20个交通建设项目中抽取了5个项目(占比25%)和5名检查人员,并在市政府网站进行公布。同时,通知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提前报送招投标备查资料,确定抽查时间。
(一)抽查对象
1.341省道溧阳段改扩建工程(X101-X108)绿化景观施工项目S341-X101-X108-LHSG2;
2.丹桂路二期工程施工监理项目2023JT-DGL-JL;
3.常州市武进区国家农村产业融合示范园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项目HHDD-NY-SJ;
4.2024年常州市干线公路日常养护及应急小修工程项目CZYH-GX2024-2标段;
5.2024年常州市普通国省道桥梁健康监测系统运营维护项目2024-JCYW-1标段;
(二)检查人员
常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徐德民、包旭、张惠健、杨磊、何雨。
(三)集中抽查时间
2024年3月14日。
(四)抽查方式
查阅档案资料、查看网上信息、问询等。
(五)抽查内容
1.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
2.开标评标定标;
3.异议、投诉处理;
4.签订合同;
5.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6.其他需要检查。
二、抽查发现的问题
(一)总体情况
全市招投标市场总体规范有序,招投标活动基本公开、透明。各单位在招投标活动中均能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部省市有关规定,严把项目招标条件设置,维护招投标公平公正,全面取消投标报名环节,促进从业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未发现有对不同所有制企业、外地企业设置不合理限制、歧视性条款和壁垒情况,保障了各种性质的企业平等参与我市交通工程招投标活动。
(二)存在问题
1.341省道溧阳段改扩建工程(X101-X108)绿化景观施工项目(LHSG2标):
(1)合同专用条款13.1.7款:几何尺寸、强度等主要技术指标不符合质量要求……;13.5款:工程隐蔽部位覆盖前检查;14款:试验和检验,以上条款均不适用本次招标的绿化工作。
(2)合同条款中,《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的规定,与最新文件《江苏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苏人社规〔2022〕4号)和《常州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细则》(常人社发〔2022〕53号)不符。
2.丹桂路二期工程施工监理项目2023JT-DGL-JL:
(1)投标人须知10.4中,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苏招协〔2022〕002号收费标准,根据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后乘以折扣率69%计取,由中标人支付。该项目中标报价为按费率报价,招标代理费用如何计算不明确。
(2)招标资料中,红名单文件复印不全,未有文件标题页。
3.常州市武进区国家农村产业融合示范园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项目HHDD-NY-SJ: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5投标报价的具体要求: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招标代理费按《关于印发<江苏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苏招协〔2022〕002)号》收费标准的48%计取,该费用不单独计列,计入投标人投标报价中。该项目中标报价为按费率报价,招标代理费用如何计算不明确。
(2)该招标项目包括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根据《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9号),工程咨询单位应当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管理。因此,投标人资格条件应增加“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中备案(备案专业应包含公路工程,服务范围应包括项目咨询)”。
4.2024年常州市干线公路日常养护及应急小修工程项目CZYH-GX2024-2标段:
(1)合同条款中,依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农民工医疗保险问题的意见》,提出农民工参加医保的规定不符合现在规定,该文件已于2022年废止。
(2)合同条款中,依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的规定,与最新文件《江苏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苏人社规〔2022〕)4号和《常州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细则》(常人社发〔2022〕)53号不符。
(3)未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招标公告。
5.2024年常州市普通国省道桥梁健康监测系统运营维护项目2024-JCYW-1标段:
(1)评标报告中所述的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6日9:30,因其中一名专家回避,故补抽一名专家,但补抽专家的签到时间和其他专家的签到时间均为9:30。
三、下一步工作
1.招标人与招标代理需进一步重视招投标工作,重点掌握招投标、质量、安全、环保等管理各方面新政策、新要求,在招标文件中逐一落实,切实提高招投标管理水平,保障工程建设。
2.检查组将根据现场发出的《责令整改通知书》和本次检查通报,督促责任单位整改落实到位,并要求整改情况于3月25日前报送常州市交通运输局建设管理处,电子版扫描件发送至邮箱470432384@qq.com。必要时,检查组将开展整改情况复盘工作。
联系人:张先琪;联系电话:85686231。
常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3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