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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常州市“个转企”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29/2014-00234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政办发〔2014〕171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2014-12-22 公开日期:2014-12-26 废止日期:2017-12-29
内容概述: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常州市“个转企”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常州市“个转企”实施方案》的通知
常政办发〔2014〕171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

《2015年常州市“个转企”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2月22日

2015年常州市“个转企”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引导我市个体工商户加速发展,鼓励有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做大做强,推动个体经济转型升级,根据《市政府关于促进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实施意见》(常政发〔2014〕153号)文件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15年全市实现“个转企”1000家,其中“大个体”实现转型500家。(各辖市区具体目标任务详见附件)

二、实施步骤

(一)动员准备阶段(2014年12月31日前)

1.各辖市区成立“个转企”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本辖区政策措施和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1)迅速开展调查摸底,摸清符合“个转企”条件的个体工商户数量;(2)细化分解目标,明确序时进度,明确保障措施;(3)召开“个转企”动员大会,宣传“个转企”重要意义、服务流程及扶持政策;(4)广泛开展走访活动,加强与重点转型对象的对接工作。

2.市工商局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出台办理“个转企”的具体服务流程,建立全市“个转企”成长库,编印“个转企”宣传册;市各相关部门主动深入基层,帮助、指导基层开展工作。

(二)试点工作阶段(2015年1月)

1.各辖市区研究确定试点名单,安排专人跟踪服务,指导协调办理转型手续。通过试点,及时发现和解决办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理顺工作流程。

2.市工商局会同相关部门及时总结试点经验,不断完善“个转企”办理流程。

(三)全面推进阶段(2015年2月—12月)

1.各辖市区对照年度目标,全面推进“个转企”工作。(1)开展“个转企”服务助推月、现场推进会等活动,不断提升服务水平,确保工作序时进度;(2)对符合条件但意愿不强的个体工商户,深入了解实际情况,打消转企顾虑,推动转型升级。

2.市工商和税务等部门共同建立管户信息互联互动制度,实现转型企业的信息共享,及时落实优惠措施并做好跟踪服务,确保转型企业健康发展。市相关部门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

三、工作要求

(一)建立联动协作机制。辖市区政府要认真履行所在辖区“个转企”工作的主体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综合协调、统筹推进,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年度目标;市工商局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工作联动、信息互通,建立健全日常会商、联络员会议、联席会议等工作制度,加强“转企标准、转企进度、转企数量、转型后企业发展”等情况的定期综合分析,全力推进转型升级。

(二)建立长效服务机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依托全市“个转企”成长库,及时记录库中对象的成长档案,定期回访、跟踪反映企业成长过程;要开辟服务直通车,尽力协调解决个体工商户在转企前、转企中、转企后出现的困难和问题;要按照改革总体要求,主动简化优化服务流程,确保“个转企”工作的持续深入推进。

(三)建立督查推进机制。建立全市督查通报制度,按月通报各级各部门的推进举措、转企数量和转企质量;按季度组织开展督查活动,分析存在问题,落实关键举措,推进工作开展。

附件:2015年辖市区“个转企”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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