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常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23年度常州市市级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发展类)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常文广旅〔2023〕43号)及《常州市市级旅游发展项目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常文广旅规〔2020〕91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对各辖区上报的专项资金项目进行了审核,现将拟安排的项目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3年6月8日至6月14日止,为期7天。
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拟支持项目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提出,并具体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写明自己的真实姓名、单位、联系电话及地址等;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如需保密,请说明。
联系方式:常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产业发展处
新北区龙城大道1280号1号楼B座423室
联系电话:0519-85682370
附件:2023年度常州市市级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发展类)拟安排项目
常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3年6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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