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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常州市关于加强文化广电和旅游领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MB1531591/2021-00135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权责清单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文广旅〔2021〕201号 发布机构: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生成日期:2021-11-03 公开日期:2021-11-0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常州市关于加强文化广电和旅游领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常州市关于加强文化广电和旅游领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常文广旅〔2021〕201号

各辖市、区文体广电和旅游(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常州经开区社会事业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11月2日,我市发现3名人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为快速阻断疫情传播链条,有效阻止疫情扩散,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强化当前文化广电和旅游领域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1.严控各类聚集性活动。全市暂停审批新的营业性演出活动,已审批过的暂停演出。全市文广旅系统所属各级文艺院团全部暂停组织文艺演出活动,所属剧院、场馆全部暂停组织接待各类演出活动。暂停举办线下会议、庆典、展会、讲座、培训、招聘等人群聚集性活动,提倡采取视频等线上形式举行。

2.暂时关闭各级文博场馆。全市各级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站)、美术馆等文博场馆暂时闭馆,取消或者延期举办各类活动。

3.暂停开放旅游景区景点。全市各类景区景点、旅游度假区、乡村旅游点暂停运营,何时开放将视疫情发展情况另行通知。

4.暂停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活动。全市暂停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游戏游艺场所、歌舞娱乐场所营业性活动,恢复营业时间另行通知。

5.暂停旅游企业经营活动。全市暂停经营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旅游产品服务。对未出行的旅游团队,积极指导旅游企业妥善处理好游客行程调整和退团退费等合理诉求。

6.严格落实旅游星级饭店监测报告制度。全市旅游星级饭店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预防和监测工作。定期对电梯间、客房、餐厅、厨房、公用卫生间等公共设施和用具进行消毒。对所有客人进行体温检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一旦发现体温异常者,及时安排其就诊,并向卫健部门报告。

二、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启动“常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涉旅突发事件Ⅰ级应急响应机制”,成立专门工作组,全面推进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领域疫情应急处置工作。进一步完善投诉受理机制,妥善处理观众、读者、游客在退票、退团等方面的诉求,做好解释和安抚工作,争取广大人民群众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确保市场秩序和安全形势稳定。

三、压紧压实防控责任

1.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建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机构,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细化防控工作方案和工作流程,强化协调联动,加强信息沟通,依法依规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2.加强人员管理。精准实施分级分类管控措施,倡导非必要不离常,确需离常的,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48小时内阴性证明要求自11月3日8时起实施)。按照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积极主动配合,确保应检尽检,不漏一人,遵守检测点的现场秩序,落实戴口罩、保持一米以上距离等防控措施。常州艺术高等职业学校严格执行市教育局相关疫情防控规定。

3.加强督导检查。运用多种方式,对防控工作开展督查,重点检查组织领导、应急值守、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等措施落实情况。对防控任务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有失职行为或重大过错,造成疫情扩散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责,对不执行有关规定或互相推诿、工作不力的人员依法严肃问责。

4.加强应急值守。严格落实应急值班制度,实行领导带班制度,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值守。严肃工作纪律,及时准确规范报告疫情信息,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谎报、瞒报、漏报行为。

常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1年11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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