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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印发《常州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个体私营与企业监督管理条线2018年工作意见》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795/2018-00015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工商个企〔2018〕5号 发布机构:常州工商局
生成日期:2018-03-09 公开日期:2018-03-1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印发《常州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个体私营与企业监督管理条线2018年工作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常州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个体私营与企业监督管理条线2018年工作意见》的通知
常工商个企〔2018〕5号

各辖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现将《常州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个体私营与企业监督管理条线2018年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8年3月9日

 

 

常州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个体私营与企业监督管理条线2018年工作意见

2018年全市个企监管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国务院“十三五市场规划”为引领,以商事制度改革的难点为导向,坚持新发展理念,以“优服务强监管”为主线,围绕上级各项决策部署,攻坚克难、勇于担当,全面推动建立抽查监管、信用监管、精准监管三位一体的监管工作机制,形成权威高效的市场监管机制,奋力开启常州工商和市场监管的新征程,为推进“两聚一高”新实践、建设“强富美高”新常州作出新的贡献。

一、突出重点,加快建立抽查监管、信用监管、精准监管三位一体的监管工作机制

(一)多层次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机制

1.确保按计划落实工商系统内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任务。今年按照总局抽查比例为“不低于5%”。市局将按照省局发布的年度抽查计划和检查标准(指引),上半年开展一次工商业务联合抽查,下半年开展2017年度年报数据的“双随机”不定向抽查。各地要严格按照上级下达的抽查任务,实时开展督查,跟踪进度完成情况及检查结果公示情况,确保检查任务完成率和抽查结果公示率达100%。

2.全面按要求实施辖市(区)“三合一”后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各地要积极研究,因地制宜采取有效措施,按照“苏工商企信〔2017〕169号”、“苏工商企信〔2017〕274号”要求,加快组织落实。

3.积极探索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主动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积极牵头或参与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鼓励在市管局开展“三合一”后的“双随机、一公开”整合抽查基础上,开展本地区跨部门联合检查试点。

(二)全方位推动构建信用监管机制

1.继续做好异常名录管理工作,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工作列入日常工作范畴。被列入经营异常满三年的企业将于2018年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各地要高度重视,要坚持严格、准确、规范的原则,按照规章及省局工作规范的要求,及时合法有序地做好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列入工作。同时,及时研究新情况,发现新问题,提出新对策,形成建立内部分工联动机制,确保我市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2.积极做好新的登记管理警示制度指导工作。日前,省局对警示制度进行了修改并征求意见,主要包括警示列入情形、警示限制内容、警示责任部门、警示解除的方式和要件等方面。要做好新警示制度指导和贯彻落实,对于制度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请示汇报,以期协调解决。

3.进一步推进失信联合惩戒工作。要完善数据共享机制,重点研究解决信息共享存在的滞后、重复、不完整等问题,为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奠定坚实的基础;要进一步梳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落实责任分工,拓宽信用监管领域的深度和广度,重点厘清自身职能和履职边界;要大力做好失信联合惩戒成效的收集反馈和宣传工作,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守法守信的良好氛围。

(三)探索运用大数据构建精准监管机制

要加快大数据应用,把善于获取数据、分析数据、运用数据作为基本功,大力推进业务数据化和数据业务化,努力实现科学决策、精准监管和智慧服务。2018年,全面深化互联网的深度运用,探索运用相关互联网数据,结合跨部门“双随机”抽查数据、公示系统数据和市场监管平台数据,衍生数据运用产品,开展企业活跃度等数据分析,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二、稳扎稳打,切实做好商事制度改革后续监管工作

积极推动企业信息公示工作,确保实现全市企业年报率不低于85%的目标。认真贯彻“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后发证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加强涉企信息归集共享,为新型监管体系构建夯实基础。

(一)稳步做好2017年度年报公示工作

按照市场主体年报率不低于全省平均年报率的总体要求,全力做好2017年度年报公示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加强宣传培训,做好督查通报,力求达成既定目标。

1.强化宣传引导。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结合区域特点、企业规模、企业设立时间等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宣传培训方式,综合采取发放指导材料、发送短信微信、电话通知、集中指导和在区域内大型活动场所发布提示等多种方式,尽最大努力把年报的要求告知每一户市场主体。一是要充分利用信用约束典型案例宣传,扩大年报公示的社会影响力;二是要抓住企业负责人、工商联络员等重点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培训;三是要抓住未年报企业因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这个时间节点,加强预警引导,督促企业自觉履行年报公示义务;四是要针对年报中社保、统计事项,加强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等参与年报“多报合一”部门的合作,提高宣传培训效果。同时,积极探索推动个体工商户提高年报公示率的有效途径,引导基层在扩大年报公示宣传覆盖率上充分发挥“三合一”优势,整合资源统筹安排,利用食品等行业全覆盖检查契机,指导、督促个体户履行年报公示义务。

2.及时收集信息。各地要及时收集、反馈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使用情况。市工商局已统一在网上公布各辖市、区市场监管局年报咨询电话,各地对于企业电话咨询的问题应当及时予以回应。要认真指导企业准确填报年报信息,统一相关数据项的咨询和答复口径。要增强对典型信用约束案例的敏感度,在日常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工作中随时关注,不断积累。同时,要注重对企业年报数据的分析和监测,为政府决策和监管提供数据支撑。

3.按计划做好年报的督查通报。今年,总局、省局对企业年报率提出了不低于85%的目标要求。同时,我市部分地区个体户年报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的短板仍未补齐,对此,2017年度年报期间,市局将对年报工作推动不力、进展迟缓的地区向各辖市、区政府进行通报,并实施不定期督查。各辖市、区市场监管部门要把年报公示工作当作重点工作之一,认真落实、全面推进、比学赶超、争先进位,切实推动我市年报公示工作。

(二)加强《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的宣传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已于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今年,省局将在全面梳理“江苏省无证无照经营查处监管目录”的基础上,提请省政府下发我省《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实施意见,旨在厘清各部门的监管责任,树立明确的监管边界。届时,市工商局将结合我省实施意见,加强研究,重点做好工商履职风险研判,厘清相关部门、其他行业和工商部门责任边界。对社会公众、系统内外进行宣传,转变老观念、更新老思路,提高查无办法的社会知晓度,使“四谁”原则深入人心。

(三)进一步加强涉企信息的归集共享

1月份,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江苏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运行管理办法》,各地要借东风、抓培训、广宣传、推应用。市局将按照省局的推进工作目标要求,通过政府层面加大对各辖市区政府通报,确保平台有效运行常态化,为涉企信息归集共享提供更好支撑。

三、注重实效,做好日常监管工作的落实

(一)扎实做好各类专项整治和专办工作

要按照市政府和省工商局开展专项检查的要求,抓好各项专项检查工作的落实。一是要瞄准法定职责;二是要善于协调,既要守住法律底线,落实责任,也要在党委、政府领导重视关注的重大活动中积极作为发挥作用。专项检查凡能与日常监管任务合并落实的,鼓励和支持合并,减少重复检查,提高检查的计划性、有序性和可操作性。三是要及时总结,各地对所开展的各类专项整治活动,务必按照要求按及时汇总上报工作情况。

(二)认真做好各项监管制度的落实

按照既定的程序和要求,认真做好经营异常名录和“严违”名单制度的管理与应用,确保管理规范、施行有效,及时收集相应的信用约束信息,积极组稿撰写信用约束故事,以期通过日常广泛宣传,积极营造社会共治格局氛围和环境,加快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管格局。加大力度推进清理吊销长期未经营企业工作,更好地净化市场环境,营造公平公正有序的营商环境。

(三)积极配合组织部门做好非公党建工作

目前,省、市两级工商部门已设立了非公党建办公室,牵头负责非公党建工作。2018年,要根据文件要求,逐步在各县(区)设立非公党建办公室,与省、市两级职能设置相呼应,建立工作架构,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工作到位。同时,结合工商年报制度、“双随机检查”制度、“三大一实干”制度,积极配合组织部门做好非公党建相关工作,把党建工作和工商业务工作有机融合,相辅相成、互相促进,从而进一步扩大党组织和党建工作的覆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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