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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常州市司法局关于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考试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613/2020-00029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司发〔2020〕34号 发布机构:市司法局
生成日期:2020-04-10 公开日期:2020-04-1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常州市司法局关于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考试的通知
常州市司法局关于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考试的通知
常司发〔2020〕34号

市各有关单位,各辖市、区司法局,经开区司法局:

    根据《江苏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全省行政执法主体确认和行政执法证件核发工作的通知》(苏司通〔2019〕29号)和工作安排,现定于4月15日-24日组织我市行政执法人员(新申领证和部分换证)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人员

    2020年新申领行政执法证人员,持有2017年版江苏省行政执法证(含行政执法证和行政执法监督证)的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编制人员和经法律法规授权行使行政执法职能单位的工作人员参加考试。考生名单以各单位上报的行政执法人员考试报名资格审查表数据为基准。

    二、考试时间

    为保证考试系统正常运行,考生务必按照本通知明确的时间内完成考试。考试时间为2020年4月15日8:00—4月24日17:00,此期间内任何时段均可登录考试系统;请各单位管理员督促所属人员按照规定时间要求参加考试,超期或不在时间段参加考试的,系统将自动关闭。

    三、考试方式

    参考人员通过远程网络在线考试方式进行。考生需登录“常州市司法行政网”进入,凭本人身份证号和各管理员设置的密码(初始密码为6个“1”)自行登录进行考试。每名考生有3次考试机会,有1次以上考试合格(60分及以上)的考生才能申领或换发行政执法证件,3次均不合格的考生不予申领或换发行政执法证件;个人考试成绩以最高分计。

    四、注意事项

    严格行政执法人员申领证件的考试,是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人员队伍管理的基本要求,也是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和能力的重要手段,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工作,组织所属行政执法人员认真参加考试。

    1.各地、各部门要把好参考人员身份审核关,上报行政执法人员中的编外人员、合同工等不符合江苏省行政执法证持证人员身份性质的,应予以清理。

    2.各级管理员要帮助考生按照考试流程登录考试系统进行在线考试(操作界面详见附件);考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本级司法行政机关。各单位、辖市(区)司法局管理员集中反馈至市司法局(“行政执法考试”群—QQ628044535)。

    3.江苏省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已启用,需从政务外网登录,请各单位及时填报执法人员情况和补录行政执法证件相关信息。


    附件: 管理员及考生操作界面指引


    (联系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黄赤辉;联系电话:85683385)



常州市司法局

 2020年4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管理员及考生操作界面指引

   

    1、常州市政府行政执法公共法律知识考试云平台管理员界面

    2、常州市行政执法公共法律知识考试云平台考试人员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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