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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开展2014年常州市职业学校学生创新创业实践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88/2014-00183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义务教育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教职〔2014〕12号 发布机构:市教育局
生成日期:2014-11-11 公开日期:2014-11-2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部署开展2014年常州市职业学校学生创新创业实践项目立项工作
关于开展2014年常州市职业学校学生创新创业实践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辖市、区教育局,各职业学校:
  为进一步推动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深入推进职业学校创新创业教育的开展,扶持一批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典型,经研究,决定立项一批职业学校学生创新创业实践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为在常高职校、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籍学生个人或团队。创新团队人数不得超过3人,创业团队人数不得超过5人,项目主持人1人,指导教师不得超过2人。
  二、申报类型
  职业学校学生创新创业实践项目包括创新实践项目、创业实践项目两大类:
  1.创新实践项目是指职业学校学生个人或团队在教师的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项目的设计、论证、实施、成果展示、成果转化、申报专利等工作。
  2.创业实践项目是指职业学校学生个人或团队在教师和企业专家的共同指导下,开展创业项目的设计、实践等活动。
  三、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必须为原创,抄袭他人作品者,一经发现取消参评资格,并通报至所在学校。
  2.申报项目须为正处于起步阶段、有发展前景的新项目,曾参加过各级、各类创新创业大赛评比的项目不得申报。
  四、申报办法
  1.申报数量。每所学校推荐2-3个创新创业项目,市教育局组织专家进行立项评审,遴选10-20个创新创业实践项目给予资金扶持,创新项目主要用于项目研发的元器件、软硬件测试、小型硬件购置等,创业项目主要用于资金周转。
  2.申报方式。各校应认真做好申报项目的校内评审和推荐工作,于2014年12月15日前将申报表及汇总表一份(见附件)报送常州市教育局高等教育与职业教育处,同时报送电子稿,预期不再受理。报送地点:常州市行政中心1号楼B座1803室,联系人:杨力平,联系电话:85681371,电子邮箱:376670617@qq.com
  五、实施要求
  经批准立项的创新创业实践项目,作者要持续进行项目的研发和实践,指导教师和学校要加大指导和扶持力度,并督促跟进项目的进展情况,以此促进学校创新创业教育的开展。项目实施期限为1年,项目成果须参加明年的常州市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对不报名参赛的立项项目,将追缴所拨立项扶持经费,并取消该校继续申报立项项目资格。
  
  附件:
  1.常州市职业学校学生创新实践项目立项申报表
  2.常州市职业学校学生创业实践项目立项申报表
  3.常州市职业学校学生创新创业实践项目立项汇总表

常州市教育局
201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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