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常州市第二批市设行政权力清单的通知 |
索 引 号:014109429/2021-00099 |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市政府及办公室文件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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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常政办发〔2021〕51号 |
发布机构: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2021-06-09 |
公开日期:2021-06-29 |
废止日期:有效 |
内容概述: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常州市第二批市设行政权力清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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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常州市第二批市设行政权力清单的通知 |
常政办发〔2021〕51号 |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江苏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有关要求,决定对2020年市人大通过的2部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制定的3部规章设定的行政权力以清单形式进行公布。清单共包括市设行政权力10项,其中行政确认1项,行政处罚9项,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依照清单行使权力。清单具有刚性约束力,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市设行政权力清单,遵循“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要求,正确行使行政权力。
二、清单目录实行动态调整。根据法规、规章的颁布、修订、废止,以及部门职责变化情况,对市设行政权力清单实行动态调整,完善权力清单制度体系。
三、加强权力运行监督监管。各级、各部门要加强权力运行监管,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谁行权谁担责”要求,明确责任主体及责任内容,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切实做到权责一致。
附件:常州市第二批市设行政权力清单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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