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更高质量发展为契机,以依法行政为主线,以营商环境和证照分离两个专班工作为中心、以“七五”普法终期验收总结为抓手、深入开展“一网通办”事项审批优化、信用体系建设以及规范性文件清理等工作,稳步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现将相关工作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取得实绩
(一)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是完善制度,加强监督。对执法行为进行进一步规范,同时也将执法工作纳入到规范化工作程序当中,按照规范化要求进行管理。切实完善监督机制,对群众举报投诉的、上级交办的行政违法案件,严格追究,切实加强监督。从今年自查的情况看,无举报和投诉案件,办案质量和办案纪律执行的比较好。
二是制定和完善了行政处罚细化标准及配套制度。对重大行政处罚实行备案审查,有力的保证了行政处罚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全面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情况。
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等内容作为党组中心组和机关人员、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学习、培训、教育的重点,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做到集中学法时间不少于40学时。
(三)积极发挥兼职律师作用。今年以来,协助审查《常州市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船舶修造应急预案》、《常州市民用爆炸物品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规范性文件,参与解决了金谷大厦物业纠纷和无管处房产产权纠纷,协助工信综合执法支队理清江苏邦安贸易有限公司等三家改制企业划转股权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并协助审查各类合同文书。
二、稳步推进一流营商环境、证照分离和信用体系建设三个专班工作
(一)一流营商环境专班工作
为推动“三个走在前列、一个积极探索”和“五大明星城”建设,不断提升常州营商环境水平,我们做了大量细致具体的工作。
一是,完成《常州市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常州市2020年打造一流营商环境重点任务清单(征求意见稿)》两个征求意见稿的意见答复工作。
二是,根据《常州市2020年打造一流营商环境重点任务清单》的工作分工,承担“开展政策精准推送”和“创新政企互动机制”两项重点工作,积极协调市发改委和市工商联等单位,做好政企沟通工作。
三是,做好政企沟通工作润滑剂。通过企业大走访活动,完善与企业沟通交流,反馈企业提出的诉求650多条,企业诉求全部分类汇总上报。通过企业座谈会的形式,加强各类政策与企业的沟通,听取企业诉求并共同寻求解决对策。
(二)证照分离专班工作
证照分离专班成立以来,法规处积极参与专班工作,并根据相关要求,对我局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和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两个事项的实施主体、法律依据及违法处罚层级等问题进行了认真梳理。同时,配合做好专班的其他日常推进工作。
(三)信用体系建设专班工作
加快推进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促进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诚信守信、合法经营,我局与市应急管理局等相关单位就安全生产领域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措施等问题加强协商,并于三季度共同形成了《常州市关于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常州市关于对安全生产领域守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激励的合作备忘录》两个文件。
同时,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信用管理的实施意见》(常应急〔2020〕34号)对需要联合惩戒的企业及其有关人员采取暂停享受财政资金的支持、奖励和补助的措施。依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市政府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的实施意见》(常政发〔2018〕131号)文件的相关精神,联合市民政局和市工商联,支持行业协会、商会对“黑名单”会员实行警告、行业内通报批评、不予接纳、全退等措施予以惩戒。
三、普法工作
(一)做好“七五”普法终期工作总结
“七五”普法开展以来,按照市法宣办部署要求,利用我局门户网站、电子显示屏、悬挂标语、上街宣传等多种途径,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活动。按照普法工作要求对各项台账记录进行整理。同时,围绕提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的意识和能力,抓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治宣传教育,深化学法用法工作,提高企业防范法律风险的意识和能力。七五普法开展以来,还先后多次参加由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的各类宣传活动,先后共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接待咨询及投诉300多人次,为“七五”普法工作的顺利推进奠定了较好的基础。
(二)送法进企工作取得实绩
针对产、行业和企业关注的热点难点法律问题,以“法律进企业”活动为载体,围绕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培育企业依法经营的观念,抓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治宣传教育,深化学法用法工作,提高企业防范法律风险的意识和能力。同时,指导开展具有地方、行业特色的企业法治文化活动,将法治文化融入企业文化的软实力建设,让法治成为企业发展的核心竞争力。
(三)大力开展“法润江苏”活动
根据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七五”普法规划和《全省深化企业法制建设行动方案(2018-2020年)》有关要求,在省工信厅法规处的组织协调下,法规处积极开展“法企同行-送法送政策进企业”活动。活动邀请省、市企业法律风险防控领域的专家,与本地企业就刑事风险防范、合同法和公司法(财务制度管理)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了探索和交流。活动注重以案释法,取得了企业的一致好评。
四、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和清理工作
为加强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保障法制统一、政令畅通,适应经济社会法制需要,根据市政府办和市司法局的相关要求,做好规范性文件管理、各类证明事项和涉及公平竞争审查文件的清理工作。
(一)规范性文件审查
规范性文件审查主要是对根据市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类文件以及涉及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两类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清理工作按照“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对我局承担清理任务的《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三位一体”发展战略促进先进制造业加快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常政办发〔2017〕144号)等45件规范性文件,从法律依据、调整对象、主要内容及重大政策调整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摸排。本次清理工作共计整理出《常州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办法》等拟失效文件7件,《市政府关于深化“互联网 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实施意见》等拟修改、修订文件5件。
(二)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
按照《转发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常市场竞争〔2020〕60号)精神,提高思想认识,明确清理工作的范围和重点,同时细化工作举措,明确责任分工,稳步推进各类政策措施的清理工作。与此同时,做好增量审查工作,严格执行审查标准、规范审查程序,做好2020年1月1日起出台的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五、“一张网”、“互联网+监管”、“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工作
(一)做好“一网通办”工作
自“四级四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来,经与省工信厅行政审批处、市编办和市政务办的积极沟通协调,我处编制维护江苏政务服务网上的行政权力事项38项。
与此同时,按照市政务办关于推进常州市“互联网+监管”有关工作的要求,协调墙管处、国防科工办和行政执法支队共录入监管信息200余条。
(二)做好“互联网+监管”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提升政务服务能力,结合国家、省、市网上政务服务能力评估工作的要求,结合自身,对我局在江苏政务服务网上公开办理的11个权力事项,从材料来源渠道、承诺时限、材料空白表格、材料介质要求等方面进行再次梳理。同时,我处根据政务办要求,对办事指南各类信息要素,及时进行动态调整维护,调高办事指南精准化程度,配合实现各类事项单点登录,全面实现数据同源。
(三)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不见面审批”
今年以来,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率,我处积极与政务办协调,梳理权力清单,做好事项对应取消下放和承接,推进“不见面审批”,工程建设改革等举措。参与制定《关于征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相关配套制度(征求意见稿)》工作,并按照常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情况,梳理工改事项清单和流程图。
六、市域社会治理工作
积极报送“企业社会责任建设试点示范”。为推进全市企业社会责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我局在去年选定了6家企业为江苏省企业社会责任建设试点示范申报企业的基础上,对“企业社会责任建设试点示范”项目进行工作总结,推荐参加2018年度常州市法治宣传教育创新项目的评审。同时,指导企业按照评价的标准和要求撰写年度社会责任建设报告。目前,江苏省企业社会责任建设试点企业综合评价工作已基本完成。
七、存在不足及明年工作打算
一是法治观念法治意识仍需增强,缺乏运用法律的思维和方法解决法律问题的惯性、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层面较窄;二是专业化的法治队伍偏弱,在政府职能转变的大背景下,难以满足工业法治工作的需求;三是行政执法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高。
1、按照序时进度,稳步推进营商环境、证照分离和信用体系建设三个专班工作。
2、进一步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3、根据权力事项“四级四同”调整方案,做好政务服务“一张网”事项的动态调整维护工作,优化办事工作流程、完善办事指南信息,为企业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服务。
4、继续推进企业社会责任认证工作。
5、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宣传学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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