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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市北实验初级中学原址翻建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5-00007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2015〕6号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生成日期:2015-01-05 公开日期:2015-01-0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加强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满足广大群众需要,原则同意你局实施常州市市北实验初级中学原址翻建项目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市北实验初级中学原址翻建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常发改〔2015〕6号

市教育局:

    你局常教计〔2014〕40号文及相关资料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加强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满足广大群众需要,原则同意你局实施常州市市北实验初级中学原址翻建项目。

    二、该项目位于关河西路280号,总建筑面积29045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办公楼、教学楼、实验综合楼,艺术楼,体育馆等,同步实施校区道路、给排水、电气、暖通、监控、消防、绿化等配套设施。

    三、该项目匡算总投资13150万元,资金来源由你局和常州市市北实验初级中学共同筹集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规划、用地、环保等各项前期手续,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项目的勘察、设计、建安、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当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报前,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行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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