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纪委《关于认真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的通知》(常纪办发〔2017〕25号)要求,结合第四督查组的工作任务以及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实际情况,现制定如下督查方案:
一、督查时间
2017年5―7月。
二、督查范围
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
三、督查内容
1.开展机关食堂、内部接待餐厅专项清理。
2.规范党政机关特别是辖市区、镇(街道)、基层站所以及国有企事业单位内部接待工作。
四、督查方式
以自查与抽查相结合方式组织开展。在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中选取有代表性的12家单位进行上门抽查,其余单位以自查方式进行(上门抽查单位名单附后)。
抽查程序:
1.对照《关于开展违规吃请和公款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常纪办发〔2016〕24号)和《关于认真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的通知》(常纪办发〔2017〕25号)要求,听取被抽查单位的情况介绍。
2.查看关于规范公务接待的相关制度以及执行情况。
3.现场实地察看相关公务接待的环境及设施。
五、实施步骤
1.5月10日前,成立市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第四督查组,明确恽淇丞任组长,邵玲任副组长,张秋霞、陆正团、吴滔任组员。联系人:张秋霞,联系电话:85685820,13616116979。
2.5月10日前,在市纪委第三派驻纪检组的指导下,明确工作任务,制定督查方案,并及时上报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3.6月底前,根据督查方案的工作安排和时序进度,组织开展抽查工作。并定期向市纪委第三派驻纪检组汇报督查情况,发现违规问题线索及时报告。
4.7月10日前,汇总梳理督查情况,形成专项治理督查工作总结,报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附件:常州市2017年度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第四督查组抽查工作安排
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7年5月1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